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靖默涵 白丹鸿)看上去很普通的鱼干,价格也不高,却是禁止进出境的。近日,一名乘坐BR796次航班从台湾飞至宁波的旅客,携带未经处理的5.34公斤鱼干,被机场海关当场查获。 据旅客自述,他是一名船员,这批鱼干是其在台湾出海时捕获晒制后携带入境的,没有办理检疫审批。记者在现场看到,这批鱼干均为手掌大小,并未完全晾干,散发出一股腥味。随后海关关员按规定对这批鱼干进行了处理。 海关相关负责人解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将水生动物产品列入严禁携带或邮寄进境的范畴。因为水生动物产品可能含有寄生虫、细菌、病毒等,本身具有检疫性疾病的风险,可能会对当地的农林牧渔业造成损失,对于人民生命健康也会产生一定威胁。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注意了解相关政策,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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