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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关关员正在对截获的肉类制品进行查验。(姚黎 董娜 摄) |
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李淑琳 姚黎)5月6日,宁波机场海关在对来自台湾的MU2010航班进行查验时,截获1名旅客携带的国家禁止携带入境的猪脚共计17.39公斤。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肉制品未经检疫审批禁止携带入境。海关工作人员表示,虽然这批猪脚均为真空包装,但携带入境的肉制品即使是经过加工,本身也可能存在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及其他检疫性疫病的风险,因此肉制品必须经过合法检验检疫才能入境。海关人员按要求对这批猪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宁波海关提醒广大旅客,为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及经济损失,请在出入境前了解我国及旅行目的地海关相关规定,避免携带可能被禁止入境的肉制品、水生动物产品、新鲜水果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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