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 仁 据《宁波日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报,对2017年落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创新驱动、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的25个省(区、市)、82个市(地、州、盟)、116个县(市、区、旗)等予以督查激励。其中,我市获得两项奖励,一是被优先授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权限;二是江北区今年获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1000亩。 督查,顾名思义就是人们常说的“督促检查”“监督检查”“督促查看”“工作督办”等,是党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推动决策执行、政策落地、工作落实的一种有效方法。新形势下,为解决政令不畅、禁令不行、落实不力等问题,从中央到地方都重视加强督查力量的配备和督查方式、手段的创新。如,为守住耕地“红线”、严格依法管理土地,2004年国务院建立国家土地督查制度,并在全国设立9个地方国家土地督查局,通过督查力量的下沉,来履行日常监督检查的职责,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 督查这柄“利剑”,能否所向披靡、斩除沉疴顽症和阻碍落实的各类“拦路虎”,横扫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形成有效激励是关键。从实践经验看,实现这个目标,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和手段无非两个:一是采取正向激励,对先进的单位、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方面的奖励;一是采取反向激励,对落后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如约谈、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追究问责等。通过这“一奖一惩”,达到“抓两头、带中间”的功效。 国务院从去年开始建立的督查激励长效机制,可谓是一项“因时而变,随事而制”的重大举措。尤其是今年,在保持原有24项激励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正向激励力度,提高了激励措施的“含金量”。如,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省份,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对地方水利建设投资落实较好的省份,每个省增加安排10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对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成效明显的市,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发展数字经济及政银企合作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此外,对落实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创造典型经验做法的地方,给予“免督查”的激励措施。这些突破常规的做法,对于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充分调动和激发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学当中有一个“羊群效应”,说的是个人的观念或行为由于受群体的影响或压力,会向与多数人一致的方向变化。联系实际,我们出台一项政策也好,部署一项任务也好,受认识、能力、客观条件等因素影响,执行结果出现一些差异,是一种正常现象。要让大家都朝着预定的正确方向努力前行,就得发挥好“领头羊”的引领作用。国务院督查强化正向激励,显然有着这方面的考量。以实打实的举措褒奖先进,让领先者“领衔”,让真抓实干者得利,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这样的督查,方能起到“激励一线,带动一片”的效果。 强化督查的正向激励,是工作理念的创新,也是形势发展的必然。经济社会转型期,我们面临的任务异常艰巨,需要“爬坡过坎”的事业,亟待更多“比学赶超”的奋斗者。多一些“货真价实”的奖励,改革推进就会少一些左顾右盼的“等待观望者”;多一些“真刀真枪”的举措,工作落实就会少一些投机取巧的“滥竽充数者”。“注重实绩”“优中选优”“公正透明”“向基层地区倾斜”……国务院通报的字里行间,透露出的正是这样的导向,旨在让更多地区焕发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新动能。 需要指出的是,正向激励、负向激励均是激励机制的组成部分。强化正向激励,也并不是说要否定和淡化反向激励。实际工作中,应坚持“正向为主、负向为辅,正向为先、负向在后”的原则,协调运用正负向两种激励方式,妥善把握尺度和频次,努力使督查激励发挥出更大的正向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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