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娜 通讯员潘开烨 郑琳)记者昨日从市国税部门获悉,我市实行两项税收新政:企业新购入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统一税前扣除限额为8%。据测算,今年这两项新政将为全市企业带来约2亿元红利。 新政出台,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备受鼓舞。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致力于微型智能电机研发,每年需投入大量资金购买研发仪器和设备。企业财务负责人告诉记者,按以前的政策,只有100万元以下专用研发设备的折旧部分可以在购置当年一次性扣除,如今标准提高到500万元,极大地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去年我们购入的固定资产中,价值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固定资产占比近六成。这部分优惠覆盖后,今年可以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400多万元。” 对奥克斯集团这样的制造业龙头企业来说,减税新政就像一台转型升级的“加速器”。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企业对新设备投入金额将高达5.76亿元,预计全年可享受政策红利7600万元,“在税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这笔减免税金将用于设备新一轮的更新换代,实现扩大再生产,进一步加快企业机器换人、升级智能制造的步伐。” 宁波太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也算了一笔账:“我们企业每年为技术人员等提供的培训费用在20万元左右,在原政策下,每年可以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不到10万元。新政出台后,这笔经费可以全额扣除,一年能省下2.65万元税款。”该负责人表示,今后,企业在引进新技术、开展新培训时就更有底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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