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所犯的错误是严重的,后果也是明显的,损害了集体利益,也辜负了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在忏悔录里,郑海彪如是写道。 郑海彪是慈溪人,2006年1月至2017年4月任慈溪市掌起镇集贸市场党支部书记、场长,2006年4月至2017年4月任慈溪市掌起市场经营服务中心主任、法定代表人。 郑海彪在担任慈溪市掌起镇集贸市场党支部书记兼场长、掌起市场经营服务中心主任兼法定代表人期间,于2015年5月,分两批组织掌起镇集贸市场和洋山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及部分家属共26人到丽水南尖岩、原始畲村、金矿等景点公款旅游,开支48300元,并给予1名未参加旅游的员工300元补贴;于2016年5月,再次分两批组织掌起镇集贸市场和洋山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共21人到厦门鼓浪屿、土楼等景点公款旅游,开支43600元,并给予1名未参加旅游的员工300元补贴。上述支出合计92500元。 同时,经郑海彪个人决定,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掌起市场经营服务中心违规发放22名员工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补贴共计137652.6元。 “原本是想着提高单位职工积极性,没想到触碰了纪律底线。”郑海彪说,自己犯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党的纪律约束观念淡薄,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不强,对于之前的陋习没有对照相关规定积极整改,而是听之任之,没有起到一把手应有的带头作用。 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都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尽管三令五申,郑海彪仍置若罔闻,顶风而上。表面上看似“体恤”下属,实际上是“私利心”作怪,慷公款之慨、迎下属之好,等来的只能是纪律的追究。 郑海彪身为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单位员工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2017年10月12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掌起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郑海彪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2500元旅游费用和137652.6元补贴予以退赔。 案件启示: 党员干部必须牢记,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是违纪违规行为,极易滋生浪费公款、寻租分肥等行为,是不正之风和贪污腐败发酵的温床,纵使理由看起来再正当,也不能掩盖其违纪违规的实质。 (董小芳 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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