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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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4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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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照片存放手机 手机遭窃银行卡被盗

    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的手机被盗,赶紧查微信账号绑定的银行卡里余额,发现卡里的14万余元已被洗劫一空,近日,慈溪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涉及网络犯罪的刑事案。

    梁先生来自江西,在慈溪打工已有多年。去年12月18日早上,梁先生起床后发现前一天晚上放在枕头下的手机不见了,之后,他妻子发现自己的包也不见了。两人确定家里进了小偷,赶紧报警。

    警方经过调查,很快锁定了来自贵州的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景某落网后交代,因为缺钱,由此萌生了盗窃的想法。当天离开作案现场后,发现其偷来的苹果手机里存有一张身份证照片,其中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都记载得清清楚楚。景某利用这些信息重新设置了微信密码,后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将梁先生绑定的4张银行卡内的14万余元全部转至自己的微信账户内。

    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景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尚未退赔的违法所得将继续予以追缴,退赔给被害人。

    审案法官提醒,身份证是确定个人身份的重要凭证,必须妥善保管,不可与银行卡等放在一起。而微信、支付宝等新的支付手段在带给人们极大便利的同时,也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目标,必须有所防范。微信、支付宝账号如果与银行卡绑定,更应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像梁先生那样把身份证存放于手机内的做法有很大风险,一旦手机失窃,很可能被窃贼利用而带来损失。

    (路余 史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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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