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文化·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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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0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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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车载便利店”健康有序发展

    匡 吉

    前排座位后方有一个个塑料模子,里面装着各种零食、饮料和一些小型日用品……乘客通过扫码就可以购买。近段时间,上海出租车上出现的“车载便利店”,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据了解,像这种“车载便利店”,在南京、深圳、成都和杭州等城市已经陆续出现(6月5日《法制日报》)。

    凡事有利有弊,新事物必然带来新问题。外卖经济在方便人们就餐的同时,食品卫生问题让人堪忧;共享经济在盘活闲置资源的同时,社会管理问题让人无奈。正因为如此,对于新出现的“车载便利店”,有人点赞,也有人质疑。点赞者认为,可以有效增加出租车司机的收入,正如报道所说,“每卖一样商品会有15%的提成”“有的城市,司机一个月能多收入1000元”,同时还可以更好满足乘客的消费需要。而质疑者认为,食品卫生安全怎么保证?乘客在车上买了食品,吃坏了身体,维权有没有保障?司机在商品销售上容易分心走神,也难免影响乘车安全。

    哲人有言:“存在就是合理的。”不过,对于一件新事物要不要予以支持和保护,关键还要看它是否利大于弊。对于“车载便利店”的利与弊,从点赞和质疑双方来看,各有道理。在此情况下,我们既不应任其野蛮生长,也不该将它一棍子打死。不管怎么说,它毕竟是创新活力催生的新业态,需要“宽容而审慎”地对待。

    从乘客与司机的角度理解,“便利”是给前者方便、让后者获利。其得以推行,则在于操作方便、交易顺畅,只需扫二维码下单就可购物。可以想象,倘若没有支付宝、微信等支付手段的普遍运用,而仍需付现金、找零钱,“车载便利店”谈何便利?因新的支付方式、交易形式而产生新的消费模式、零售样式,“车载便利店”的出现,是供给侧对需求侧的呼应,有其必然性。

    面对时代发展大势下的新事物,乘势而为、因势利导才是理性的态度和正确的做法。针对公众忧虑的安全问题,比如怎样防止司机在交易中分心走神而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如何防止车内售卖食品带来卫生安全问题……这些只能在发展中解决。一方面,出租车企业需要加强探索,切实履行应有的责任和义务。比如,出租车上售卖食品必须由具备食品销售资质的公司提供,不允许司机自行选择食品。又如,运营企业要有严格的食品监管体系,消费者遇有问题,应有畅通渠道有效处理。另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需要高度关注,对其予以必要的引导和规范,特别是公安和运输管理部门,应该积极主动介入,加强分析论证,及时制定出台政策法规,做到有漏洞及时弥补,有偏差及时纠正。

    俗话说:“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弊相衡取其轻。”其实,对于一件新事物的利弊权衡绝不同于两件事物之间的简单对比,而应通过主动作为,尽量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只有让治理跟上发展步伐,在支持和保护的同时加强监管,“车载便利店”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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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