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庞锦绣 严海)听信一家保健咨询服务部的宣传,象山一名吴姓女士为8岁女儿购买了保健食品,并当成药品服用10个月,结果险些导致女儿失聪。经多次调解,经营方近日一次性赔偿吴女士8.3万元。 据吴女士介绍,她女儿的右耳患有中耳炎。去年5月,她遇到一个卖保健品的推销员。“不用打针吃药,只要吃店里的产品就能包治中耳炎。”听信对方说辞后,吴女士花1.2万元购买了多维锌软糖、磷脂维生素E胶囊、初乳胶囊等保健食品。 谁知服用10个月后,孩子的中耳炎非但未好转,听力还日渐下降。无奈之下,吴女士只得带女儿去上海的医院就诊,最后做了右侧鼓膜切开手术。医生告知吴女士,手术虽然很成功,但孩子听力可能恢复不到正常水平。 “我女儿的最佳治疗时间被耽误,这与店里虚假宣传诱骗我买保健食品有直接关系。”吴女士愤而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市场监管人员核查后,发现吴女士投诉的保健食品包装标有“国食健字、卫食健字、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批准文号”等内容,属于合法保健产品。但对方宣传时夸大了商品性能,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误导消费者购买的情形,应该予以赔偿。 据悉,象山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家保健咨询服务部的虚假宣传进行了调查取证,目前已进入立案查处阶段。市场监管人员提醒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更不能替代药品。任何保健食品都有一定的适宜人群,消费者在选择时需加以注意。购买时要仔细阅读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并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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