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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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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多索要彩礼 以贩卖人口论是矫枉过正

    史洪举

    近日,一份《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引发热议。该标准第一条规定:订婚彩礼不得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对此,兰考县惠安街道办事处社会治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倡导婚俗新风。据悉,兰考县曾发生过多起借彩礼敛财的诈骗案件(6月20日澎湃新闻)。

    近年来,屡被曝光的天价彩礼可谓饱受诟病,但纠正过多索要彩礼的风气,不能粗暴武断,“索要彩礼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不仅难以操作且明显与法治相悖。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然而,与其说这是法律的禁止性条款,不如说是倡导性规定。缔结婚姻过程中,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是延续至今的风俗,虽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而且,司法实践也并非一概对彩礼说不。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返还彩礼需符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三种情形,后两种情形还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如果夫妻双方稳定地维持着婚姻关系,不管男方给付多少彩礼,都是不能索回的。

    就此来看,当地街道办显然无权对索要多少彩礼划定标准,更无权将过多索要彩礼认定为贩卖人口或诈骗。要知道,拐卖妇女儿童主要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犯此罪者,最低也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传统习惯索要彩礼的女方,怎么就沦为了拐卖人口的犯罪嫌疑人?哪怕索要十几万元、上百万元的彩礼,女方家长就有“卖女儿”的故意?

    据报道,兰考去年至今已发生多起借彩礼敛财的诈骗案件,今年年初才打掉了一个“一女嫁五夫”、以结婚为由骗取彩礼连续作案5起的骗婚团伙。这或许是当地有关部门不得不遏制高额彩礼的重要因素。但法治社会中罪行法定,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不容突破。正常的索要彩礼与犯罪风马牛不相及。有诈骗嫌疑的索要彩礼行为是否构成拐卖人口和诈骗犯罪,应该由司法机关根据证据等依法认定,而非由不具有司法权的部门随意扩大打击面。

    彩礼一路攀升的背后,固然有错误价值观引导下的不良风气作怪,也不排除个别人把嫁女作为改变贫困生活的手段。但更深层的原因,恐怕与经济高速发展下贫富差距带来的不安全感有关,哪个父母不想女儿过上美好生活?随着观念更新,很多父母并非将彩礼据为己有,而是用于新人购置夫妻共同财产,或扶持新婚夫妻创业。从这方面来说,更应该将过高索要彩礼与犯罪区别对待。

    平心而论,矫正漫天要价式索要彩礼的弊习很有必要,但初衷再好也得讲究方法和路径。是否索要彩礼、索要多少彩礼终究是民间习俗问题,适当加以引导进而移风易俗无可厚非。以“拐卖人口论处”,显然是用力过猛的权力越界,凸显当地相关部门法治涵养不足,有必要及时纠正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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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