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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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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列入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本报讯(记者孙吉晶 通讯员沈庆炜)农业农村部近日公布第三批200个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名单,首次确定开展50个以地级市为单位的整市试点。我市经过自主申报,省、部层层选拔,成为全国首批整市试点单位之一。

    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宁波作为全国首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单位,将重点在巩固完善改革成果、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深化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探索股权权能改革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总结经验,为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基础、做示范。

    巩固完善改革成果将启动股改“回头看”行动,重点检查股权证发放、档案管理和成员登记等工作情况。建立股权管理系统,将股东情况、股份份额等信息纳入平台管理,及时更新股权变动情况,实现股权信息化管理;深化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实施村级项目工程招投标管理改革,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立村级年度基本建设项目预审机制;探索股权权能改革,进一步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明确股权抵押担保的条件、程序,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探索股权继承和有偿退出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促进股权流转,激活股权权能。

    据了解,我市从1993年起就探索将股份制引入近郊村经济合作社,解决村级集体发展和福利分配需要问题,2000年起扩大试点并在全市推行。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2808个合作社完成了改革,占总数的99.5%。这些工作的开展为继续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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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