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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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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物业公司 因垃圾混收单车乱放被罚

鄞州区“市容环境执法月”动真格

    本报讯(记者王岚 通讯员王闰)综合环境提升,除了职能部门监督管理到位,更需要每一个市民的支持配合。鄞州区近日启动“市容环境执法月”行动,既抓典型案例加大普法力度,又多方推进多项城市“顽疾”治理。

    本次行动重点围绕垃圾乱倾倒、车辆违停、市政道路占用、污水横流等问题展开。行动中,基层执法中队将以巡逻检查为基础,对于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详细登记具体情况、点位、整改意见、采取措施等信息,每日梳理汇总,为后续立案或移交提供客观真实的依据。同时,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做到“能立案的立马立案,能从严查处的坚决从严查处”。

    活动刚启动,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即开出全市首张生活垃圾分类罚单:负责福明街道新天地小区生活垃圾收运的物业公司,被查实将居民丢弃的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收混运,被处以罚款5000元。这是《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2018年4月1日施行以来,宁波市首例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行政处罚案件。

    7月9日,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又针对物业服务企业随意处置共享单车行为开出了全市第一张罚单。据悉,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在居民小区外随意处置共享单车、侵占城市道路,被处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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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