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姚珏)日前,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力促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实现“二次创业”。《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市重点开发区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际利用内资、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总额分别占全市的45%、50%、60%、65%和65%;建成地区生产总值超过500亿元的开发区3个,超过300亿元的开发区8个,国际产业合作园5个。 作为我市最早的对外开放窗口,开发区曾为宁波经济腾飞立下“汗马功劳”。目前,我市共有9个国家级开发区,13个省级开发区。未来我市将在推动各类开发区域整合提升的同时,主动融入“大湾区”建设,争取打造高质量外资集聚地和新型贸易中心5个以上。 根据自身的产业定位,我市将在开发区加快建设一批服务于产业发展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增强创新驱动能力;探索建立开发区绿色建设体系和建设模式,推进开发区绿色生态发展;加快国际产业合作园建设,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发展产业,建设5个以上外资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国际产业合作园,争取国际产业合作园在国家级开发区实现全覆盖。推进“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在全市开发区中打造2个以上境外并购回归产业集聚地;推动宁波出口加工区、慈溪出口加工区整合优化为综合保税区。提升海关特殊监管区开放水平,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向加工制造中心、贸易销售中心、交易结算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方向发展。 在开发区的招商版图中,我市将以主导产业的“建链”“延链”“补链”“强链”为主线,强化招商政策支持,编制产业招商地图,突出对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的招引,推进园区产业集约化、集群化发展。 要素保障方面,我市将完善开发区土地利用机制,对纳入宁波市“3511”产业体系的项目,优先进入市级项目用地储备库,年度计划指标按市、县两级实行“应保尽保”。建立健全园区、产业、企业“亩均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到2020年,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已开发土地亩产税收争取在22万元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