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海的梅某因未按调解书确定的要求履行义务,被法院强制执行,除了支付应赔偿的部分,还支付了2万元违约金。梅某因此叹息,这个代价太大了。 2017年2月,程某受雇于梅某干活时,不慎摔伤造成十级伤残,后程某将梅某告到宁海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梅某赔偿程某各项损失共计11万余元,须在今年4月30日前分三期支付完成,如违反约定,需加付2万元违约金。 前两期的赔偿款,梅某均按时打入了程某的账户,但未按时支付最后一期赔偿款。之后,程某向宁海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梅某支付最后一笔赔偿款及2万元违约金。 面对白纸黑字的法律文书,梅某不得不为自己的失信行为买单。 (关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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