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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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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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来信复活8起执行旧案

    日前,宁波海事法院自贸区海事法庭收到一封来自舟山嵊泗县洋山镇的挂号信,写信者郑某今年80岁,是一起船舶营运借款合同纠纷案的申请执行人,他反映该案被执行人邱某目前经济状况较好,希望能在自己的有生之年,看到法院把此案执结。

    郑某所说的这起执行案发生在五年前,执行标的55.2万元。当时,法院已拍卖了邱某所有的一艘渔船,由于邱某涉及多个借贷案,郑某当时实际受偿仅为94760元。

    时隔5年,虽然自贸区海事法庭干警已轮岗了好几批,但郑某的这封信还是引起了海事法院的重视。当年参与邱某所属渔船拍卖款分配的共有20起执行案,其中有8起案件未得到足额清偿,未清偿标的共计65万余元。

    经办案人员调查,法院了解到邱某在舟山定海购买了一套住房。为此,海事法院于上月初决定对邱某未清偿完毕的债权重新立案执行。随后,法院依法对邱某的7万元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并对邱某负责首付后登记在其儿子名下的房产实施查封。

    6月21日,邱某被传唤到法院,开始时,其矢口否认该房产系由自己出资购买,面对法院查实的证据材料,邱某最后承认该被查封房产的首付和按揭均由其本人支付。面对法律威严,邱某表示愿意履行65万余元债务,但要求分期支付。

    经过法院协调,郑某与邱某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邱某于上月底向法院交纳了执行款。

    近日,海事法院通知其余7个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到法庭办理了重新申请执行手续,这让他们特别高兴:本来对追回余款已不抱希望,没想到有了这样一个意外的惊喜。

    (王舜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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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