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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16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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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微信头像昵称 诈骗钱财终获刑罚

本版制图 庄豪

    日前,慈溪法院审结了一起冒充微信好友实施诈骗的刑事案。

    去年10月5日晚,慈溪的施先生看到微信上有个请求添加好友的新信息,从对方的微信头像和昵称看,是自己的要好朋友胡先生,施先生以为自己把对方误删了,立即通过了申请。

    次日一早,施先生收到重新添加的这个好朋友“胡先生”发来的微信,称想暂借2000元,施先生不假思索便通过微信转账给对方。过了一会,对方又提出借3000元,施先生二话不说再次微信转账。不久后,这个胡先生第三次开口,要借5000元,由于施先生只剩下3000元的支付限额,便转给对方3000元。在此期间,施先生都是用语音发信息,而“胡先生”则一直用文字。

    见施先生的微信转不了账了,对方让他通过支付宝再转7000元。此时,施先生开始产生怀疑,但由于对方称有急事,就又通过支付宝把钱转到了对方指定的账户。转完第四笔钱,对方又发来信息要再借5000元。施先生马上找好友胡先生核实,发现确实有人在实施诈骗。

    去年年底,警方经过多方调查,抓获了实施诈骗的胡某。胡某有犯罪前科,其在落网后交代,他之前曾向施先生借过1000元,但一直没还,如果出面再借肯定不行,就想到了冒充与施先生关系很好,他也认识的胡先生身份进行诈骗。

    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以胡某犯有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违法所得的15000元继续予以追缴,退赔给被害人。

    (路余 史梦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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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