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佳丽 通讯员宣文)据悉,针对吉林长春长生“问题疫苗”事件,市市场监管局对宁波市疫苗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再次开展了一次全面检查。昨日检查结果出炉,宁波疫苗质量安全可控,没有发现国家药监局通报的相关“问题疫苗”。 不久前,“问题疫苗”事件发生后,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启动药品安全应急响应机制,与市卫计委密切配合,迅速查清宁波疫苗的流通和使用情况,并由市卫计委及时向社会发布了相关“问题疫苗”没有进入我市的信息。 一直以来,宁波高度重视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将疫苗作为药品安全监管的重中之重,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市市场监管部门配合上级部门,每年多次开展突击性的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同时将涉及疫苗的单位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行高频次的日常监督检查。 下一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的基础上,将针对疫苗、小容量注射剂和大容量注射剂等高风险药品以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淡水鱼类、叶菜类、桶装水、织纹螺、河豚鱼、生食海产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种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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