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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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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里寻他千百度

——读方向明散文集《故乡书》

    岑燮钧           

    我很好奇,一个身在故乡的人,为什么对故乡一往情深。故乡,是相对于异乡而言的,我总觉得,背井离乡之后,才有故乡。

    但是,方向明先生不是异乡人。他是土著,却在寻常巷陌间寻觅故乡。每个人心中的故乡是不一样的,《故乡书》即是方向明的故乡。在这本书中,他构筑自己的城堡,东南而王:身在其中,一唱三叹;即或身在其外,也是回望眷顾,在外乡的坐标中,以另一种尺度参看故乡。

    故乡是什么?像我,就觉得渺茫,“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而方向明先生却有不一样的情怀。在他的心里,故乡是实实在在的,一间老屋,一条村路,过年的讲究,与父母的相处,无一处不故乡。这在第一辑文字中体现得最充分。此一辑首尾两篇,仿佛是故乡的前门和后院,具有坐标的意义。方向明先生把《走不出母亲的目光》置于卷首,显然是有寓意的。每个人的前路,无论是长是短,背后都有母亲的目光,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即是故乡的召唤。如果故乡可以浓缩,浓缩到最核心的一点,即是母亲。但是方向明对母亲的感情有些复杂:在小时,“母亲就是天……自然,出了事情,首先想到的也是母亲。”有一回他在外面弄伤了手指,鲜血淋漓,吓坏了,“我拼命往一个方向跑,那里是我母亲三班倒的工厂,那里有我的母亲。”奔向母亲几乎是一种本能。而到了青春期,因为母亲的不允许,使他与同学相约郊游的青春梦幻破灭,从此他想要逃出母亲的手掌心。于是,在毕业分配工作时,他有意与母亲保持距离,不愿再回老家。这个青春模式,也是对故乡的一个二律背反的命题:爱和远离。好在,作者与母亲的距离,只有16公里。而这16公里,也许就是《故乡书》的发酵原点吧。

    第一辑末篇是《把鸣鹤放进时间里》。以母亲为基点,故乡扩大为一片区域。鸣鹤是作者曾经工作的地方,当初虽然不是同一个镇,但它是当得起“故乡”二字的。一则,作者曾在那里做过镇长;二则,鸣鹤是个古镇,可堪寄托。何况到如今,已与作者的老家合为一镇,就更加名正言顺了。在这里,铺排鸣鹤的古往今来,是没有意义的。如果没有作者情感的倾注,鸣鹤就是个空壳。因此,我最看重其中的一段文字,这段文字,只有放在故乡才安全,才不仅仅是少年的轻狂、中年的清狂。作者曾经两次“脱个精光”,融入鸣鹤的湖水之中。一次是19岁,“湖水像女人的手抚摸着你,熨帖而舒服”;一次是调离鸣鹤之后,“想起了湖水温暖地抚摸身体那种神妙的感觉”,竟又“在夜色和湖水的掩护下放松了自己”。只有与故乡融为一体,只有在母亲的怀抱里,才会有这种原始的感觉,才敢于写出这种原始的感觉。

    方向明先生有一篇文章写到白马湖,以前的题目叫《在白马湖的一棵树上睡去》,在收入《故乡书》时,他改了一个字,叫《在白马湖的一棵树上死去》。一字之改,判然两分。狐死首丘,死得其所,其必故乡也欤?这篇文章,他多次收入自己的选本,可见在作者心中,白马湖虽不是物质的故乡,却是精神的归宿。所以去的时候,他约的不是别人,而是少年时期的同学。在人海茫茫中,唯有这样的同学,仍可作“少年游”。他说:“你过来吧,过来救我。”一个“救”字,可见孤独寂寞。有了可以嘻嘻哈哈也可以推心置腹的少年同伴,此游就有了故乡的意义。“于是,我也上了这树干,伸展手臂,就那样舒展着自己。湖面的风轻轻地拂过我的脸,我像一个孩子一样睡去……我甚至愿意就这样一直躺着,在白马湖的一棵大樟树上死去。这是可以安顿我的地方。”白马湖乃江南人文渊薮,当年这里汇聚了朱自清、丰子恺、夏丏尊、弘一法师等大家。这样的地方是有气场的。

    “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从母亲到鸣鹤的湖再到异乡的白马湖,这里有一条线一以贯之,那就是对“根”的寻觅。李敬泽说:“《故乡书》深情而渊雅。方向明承续着江南的、浙东的散文传统,专注于构建‘地方性’文化和精神谱系。这是一份时间的地图,一个人的漫游和勘探使一个地方重新饱满……山重水复,‘乡愁’绵绵。”

    一个身在故乡的人,寻寻觅觅,寻找故乡之根,不正是为了有个可以“死去”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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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