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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0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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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摊面积关键在于标准的规范

    盘和林 

    近日,一则“100平方米的房子公摊面积达30平方米,实得仅70平方米”的消息,引起全民对商品房公摊面积的热议。更有甚者,某些楼盘把精装修的价格加到了不需要装修的公摊面积之上。

    现实中,公摊面积一直被广为诟病,但笔者认为,公摊面积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之所以受非议,关键在于其核定标准缺乏规范制度。

    房地产商是逐利的经济体,其所有建设成本必然会在销售环节有所体现。我国目前电梯、门廊、花园、文娱广场等被纳入公摊面积的范围,购房者在购房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从经济学角度来讲这无可厚非,市场主体为其商品或权利付费,是市场机制能够正常运转的基本准则,这也是保证市场有效性的前提。若是对公摊面积采取不收费的做法,那么这些面积(包括上面的建筑设施)将无异于公共物品,与公共物品相伴而生的就是市场搭便车行为,而整个市场充满搭便车行为将导致市场机制的失灵。最终整个市场的状态就是房企无利可图,市场供给主体逐步减少,市场供不应求。

    事实上,为公摊面积付费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出在房地产商的行为和不健全的房地产制度。人们之所以对公摊面积付费怨声载道,是因为公摊面积收费猫腻重重。由于信息的不透明,公众根本无从知晓其真正需要摊付的项目,只能跟着合同走,任开发商宰割。

    事实上,很多开发商会在公摊面积上做文章,在房价如此高的时代,即使每户购房者多摊的面积不足一平方米,几十万平方米的项目也可以多出相当数量的利润。以均价4万元/平方米的房产为例,假设开发商每套多算0.1平方米的公摊面积,那么4000套商品房就可多赚1600多万元。

    公摊面积的付费标准也是一份不公平的契约,一些房企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压榨“房奴”们,以精装标准来计算公摊费用。而这些收费标准,购房者是无法改变的,能做的只是在买与不买之间选择。房地产市场制度的不完善让开发商有机可乘,在利益的驱动下,开发商利用政策空白打擦边球,也是目前房地产市场乱象频出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此,公摊面积并非完全不合理。退一步而言,即便取消公摊面积,其相应成本与利润同样会“羊毛出在羊身上”,而且还给了开发商不提供优质小区公共设施、服务的借口。

    其实,解决公摊面积问题,关键是对企业行为的规范和相关制度的完善。其一,开发商之所以在公摊面积上“动作频频”,归根结底是因为房地产市场相关制度不健全使其有空子可钻。目前关于公摊面积统计以及公摊费用计算,国家并没有规定统一的标准。若想制止公摊面积乱象,还需从制度发力,精细化各项标准的同时增加信息的透明度,让各项摊付名目在阳光下运行。其二,建立了制度还要看执行,一方面企业应该严于律己,规范自身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作为公共利益的“守夜人”,监管部门应该积极作为,硬起手腕行使好监督职责,规范市场行为,整顿市场乱象,还房地产市场一片清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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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