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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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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推行市场主体住所申报承诺制

    “不需要房产证明和租赁协议就可以注册开店,太给力了。”日前,市民朱女士来到象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办理区,仅凭一张“住所承诺表”和身份证,就拿到了开办美容院的营业执照。自7月初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以来,象山已办理申报承诺制市场主体438家,其中变更登记63家,设立登记375家,占当月市场主体设立总数的37.4%。

    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是指申请人在申请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时,对负面清单外的区域或行业,可以选择提交一张《象山县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表》,明确住所(经营场所)的权属、取得方式等信息,并主动对所申报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诺负责,即可免予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其他场所证明材料。

    在全面推进住所登记“宽进”的同时,象山县还根据“宽严有别,分类登记”的原则,对不能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房屋,不宜实行申报承诺登记的行业和区域,以及不得使用住宅房及其辅房(车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业,建立了负面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孙佳丽 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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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