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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9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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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腐的笼子”必须牢牢扎紧

    记者 董小芳

    海曙记者站 续大治 

    通讯员 张姗姗 

    “章书记,我要向你反映一个情况。”

    日前,海曙区集士港镇政府,镇纪委书记章朝阳刚走进办公室,山下庄村监会成员老朱就走进来反映问题。

    “村里进行环境整治,到处在修路、搞绿化,面貌是有了很大的改观。但这些工程没有经过招投标,存在很大的廉政风险,你们纪委可要管一管啊。”

    听完老朱反映的问题,章朝阳不敢大意。当天下午,他就来到山下庄村调查核实。没想到,村党支部书记舒千丁对此也是一肚子苦水。

    “为兼顾节约成本和改善环境,我们也动了很多脑筋。比如最近一个自然村在做的工程,就是村里自己聘小工,用作原材料的旧石板、砖头等都是向村民收过来的。这些工程很难估计工程量,而且自己做能节省不少成本,所以没有进行招投标。”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镇纪委随即走访了几个正在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村,发现类似问题普遍存在。

    “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既然群众有反映,问题又确实存在,就必须把牢笼扎紧,不给腐败留下空间。”章朝阳说。于是,集士港镇纪委历时2个月,调研了10个建制村,探索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社)环境综合整治相关问题的试行通知》,明确对村(社)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确实无法进行招投标、采用点工点料形式开展的零星工程,实行“三通两公示”前置审批程序和“三不得三监管”过程审批监管方式。

    所谓“三通”,即联村领导和组长出具具体意见、镇党委会议初审、村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形成决议;“两公示”即公示小工工资、垃圾清运费、挖掘机费等单价费用,公示项目记账员和监督员名单;“三不得”即除500元以下零星物品外,不得用现金支付,镇、村干部不得参与工程项目承包,村干部不得直接参与工程发包、材料采购以及不能领取工资及各类补贴;“三监管”即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加强对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审核,镇农办、财政局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的督查和指导,镇纪委对此类项目开展专项督查。既不违背勤俭节约的原则,也能最大限度堵住廉政风险,为零星工程戴上了“紧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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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