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版制图 庄豪 |
19岁的福建人陈某是一名经营佛珠的微商,宁海人王某是他的常客,也是一名佛珠收藏爱好者。去年年底,王某在与对方聊天时表示有意购买象牙,这让陈某动了心。陈某知道象牙为违禁品,不能买卖,但他还是声称自己有办法弄到象牙。他从网上下载了象牙的图片发给王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两人达成协议,之后陈某要求王某先行支付7000元作为定金,王某爽快地答应了。 之后,陈某再次从网上下载了象牙图片发给王某,称已有新品到货,王某经过一番对比,认为“新品”的成色很好,便决定购买。陈某顺势坐地起价,要求王某再交2000元定金。定金到手后,陈某却犯了难,因为其手上无货可发,因此,只得采取拖延对策,最后,使出了一招“瞒天过海”计。 陈某先快递给王某一个空箱子,造成已发货的假象,当快递寄到宁波中转站后,他又要求快递公司将空盒子寄回。接着,他发信给王某,称象牙被快递公司扣押,而自己也因销售象牙制品案发,准备跑路,因此,只能委屈王某自认倒霉。 王某立即向快递公司查证,发现事情并非陈某所说。陈某见事情败露,将王某拉入了黑名单。之后,公安机关根据相关线索破获本案,陈某落网。 近日,宁海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判处陈某犯有诈骗罪,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王某虽为受害者,但因其有非法收购象牙的意图,被训诫教育。 法官提醒,象牙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系违禁品,任何人非法出售或购买将受到法律的处罚。由于此案中的交易标的实际上并不存在,因此,此案双方当事人未被按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郑珊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