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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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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 违规养犬行为专项整治

对限养区内的狂犬、野犬,一律实施捕捉

    本报讯(记者王晓峰)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强化犬类管理工作,遏制不文明养犬行为,我市公安机关近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违规养犬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整治范围为海曙、江北、鄞州以及高新区限养区域。

    据悉,专项整治期间,警方将采取三个“一律”的严管措施:对限养区内的狂犬、野犬,一律实施捕捉;对限养区内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一律捕捉;对限养区内未做证、未年检、未挂牌、未束犬链的犬只,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一律实施暂扣。

    警方提醒家有宠物犬的市民,如果存在相应问题,请赶紧整改,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因为就在前不久,江北公安分局开出了辖区违规养犬处罚第一单。中马派出所民警在外滩附近巡逻时,发现市民陈某正在遛狗,其所养的是流浪狗,未做过《养犬登记证》和犬牌。民警将陈某及犬只带回派出所,并测量认定他所养犬只为大型犬——体重15公斤,体长在35厘米以上。民警随后责令犬主整改,但犬主拒不改正,坚持在限养区内养大型犬。最终,中马派出所根据《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对陈某作出罚款500元并没收其犬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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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