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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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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日计罚”是保护环境的“钢牙利齿”

    沈 峰

    10月8日,市环保局公布了一起按日计罚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海曙区高桥镇某紧固件厂的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酸性废气乱排放,被环保部门查处后,仍然拒不整改。为此,环保部门启动了对该企业的按日计罚。原来只要罚款10万元,3天内仍然拒不改正,该企业因此被罚款30万元。由于此案属于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案件,企业主管人员杨某还被公安机关拘留了(10月9日《宁波晚报》)。

    市环保局严厉惩处环境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对环境违法企业起到了震慑作用。

    过去环保领域违法违规案件频发,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企业违法、失信成本低。近年来,环保改革不断推进,从立法、问责、执行等方面加大力度,全力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如,环保法规定按日计罚,从严打击环境违法;2013年“两高”出台司法解释,对“重大环境污染罪”作了进一步完善,扩大了污染物的范围,降低了定罪门槛。实践中,各地不断加大查处力度,把环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重实际、求实效,从严监管污染减排重点企业,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从长远看,生态环境关乎人的生存,对环境违法行为理应“零容忍”。一方面,环保、公安部门应通过深化执法联动机制建设,依法集中查处一批严重环境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环境违法单位和个人,狠狠打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另一方面,要追究监管不力的部门领导责任。当前,一些环保执法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不仅不能做出有效干预,反而明显偏向污染企业一方。为了确保环保部门监管到位,必须对那些放任企业污染环境的部门领导施以法律的、行政的制裁和处罚。

    “原来治污就像打一巴掌,这次感觉刀真的架在了脖子上。”近年来,来自环保领域环境违法嫌疑人的感受,真实地反映出各地环保执法部门和警方动真碰硬的态度。各地执法部门“零容忍”环境违法行为,让长期偏软的环保法律法规长出了“钢牙利齿”,让环境保护从“不通电的高压线”变成不可逾越的“红线”。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就是幸福。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体现了对环境污染的高压态势,积极回应了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期待。期望更多地方进一步加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并通过监管体制和方式的创新,切实把执法执纪关口前移,将风险管控前置,让环境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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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