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时评/文明看宁波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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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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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身边的腐败案例

    易其洋

    国庆长假后上班第一天,《宁波日报》2版用2800多字的篇幅,剖析了宁波的一起腐败案例。报道题目是《洪世弈的权钱之“弈”》,说的是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洪世弈受贿、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腐败行径。

    这样的案例,就是我们常说的“身边的腐败案例”。在我的印象中,媒体以这么大篇幅报道“身边的腐败案例”,尚不多见。与那些“远在天边”,只闻其名而不知其事的腐败分子相比,“身边的腐败案例”,对于党员干部的警示和教育作用,显然更强。

    了解新闻学的人知道,新闻报道有个原则叫“接近性原则”,或者叫“后篱笆原则”。“接近性”,既包括地理上的接近,也包括心理上的接近。其中的原因就在于,人总是倾向于关心那些自己熟悉或与自己利益直接相关的人和事。人们关心新闻有这样的特点,关心贪腐分子和腐败案例,也有这样的特点。

    人都是生活在人群之中,一个官员腐败了,他的同事、亲戚、朋友等身边人,自然会对他的腐败行迹更为关心。这是由“接近性原则”所决定的。况且,有些贪官平日里就飞扬跋扈,直接损害“身边人”利益,“身边人”有切肤之痛,早就在等着他“总有一天会出事”。贪官真出事了,“身边人”强烈关注,自然在情理之中。再说了,一个官员出事了,他是如何腐败的、为啥能腐败、造成了啥危害、有些啥教训,如果不能“广而告之”,大家只能胡乱猜测甚至以讹传讹,显然会降低“诛一恶则众恶惧”的警示和教育意义。

    就拿洪世弈来说,他出身贫寒,自小饱尝生活艰辛,却抱负远大、积极向上;参加工作后,勤奋敬业,成绩突出,年轻有为。可惜的是,后来,他仕途受阻,升迁速度放缓,便产生了“从商弃政”的想法,不过这“弃”并非辞职下海,而是以权谋私。洪世弈当年升官入党,成为家族的骄傲,父亲曾告诫他要“诚信奋斗、知足常乐”。谁料他一步走错步步错,在违纪违法的不归路上越走越远,终于在离自己规划的“全身而退”的2019年仅剩半年之际,身败名裂,锒铛入狱。

    “人生在世如弈棋,一招不慎,满盘皆输”。每个党员干部,如果能细读一下洪世弈的“人生棋局”,应该会为他惋惜,也应当反躬自省,引以为鉴。我相信,看到“洪世弈”三个字,认识和熟悉他的人,一定会忍不住读读这篇报道。而这样的阅读,不可能不触及人的内心,不可能不引发人的思考,这就是一种警示和教育。

    让人疑惑的是,有的单位、有的部门、有的地方出了贪官,“贪腐动静”还不小,要么不见媒体报道,即使报道了,也常常使用“淹没”手法,放在最不起眼的角落,让人一不留心就放过去了。至于贪官的腐败行径,更是“言简意赅”,让人看了不知所以。为何会这样?我以为不应该怪罪媒体,而是跟一些人的认识误区有关——出了贪官,有损自家脸面,影响自家形象,本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原则,自然是能不公开就不公开,能不报道就不报道,能不详细就不详细。对“身边的腐败案例”淡而化之、讳莫如深,实质就是讳疾忌医。这是对反腐“教材”的极大浪费,更是对党员干部的不负责任。

    我们说,反腐败斗争没有禁区,没有特区,也不能有盲区。报道腐败案例,特别是“身边的腐败案例”,也不能有禁区、特区和盲区。报道“身边的腐败案例”,可能会影响一些单位、部门和地方的名声和形象,但与党的反腐大业相比,真可谓微不足道。虽说“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腐败分子被查处了是好事,但像洪世弈那样,由“有为青年”堕落成“腐败贪官”,还是让人深为可惜的。我们不但要让媒体报道“身边的腐败案例”,而且要用心用力报道好。这样做,不是为了打“死老虎”“死苍蝇”,而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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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