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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在查看养犬者相关证件。(徐欣 张昊桦 摄) |
本报讯(记者徐欣 江北记者站张落雁 通讯员张昊桦)昨日,记者从江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获悉,通过为期一个月的违规养犬行为集中整治,该局共抓捕流浪狗177只,督促办理狗牌狗证108只,年检42只,办理违规养犬案件1起,行政处罚1人。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狗逐渐成了很多家庭中的一员。可是,由于一部分人不文明养狗,使得城区狗患日益严重。 近日,江北公安分局民警接到市民举报,称繁景花园内有人饲养狼狗,就立即前往繁景花园进行突击检查。 “小区好几户人家养了狗,还不止一只,有时候晚上叫个不停,我们都睡不好。”记者跟随民警走进小区,就听到一位小区居民抱怨道,几周前,小区就有一位老太太被一只小狼狗给咬伤了。民警找到了被举报的住户,询问是否做过《犬类准养证》和犬牌,住户表示未做过相应的办证工作。对此,民警给予其一周时间进行整改。如拒不改正,该住户将面临罚款并没收其犬只的处罚。 记者发现,繁景花园是一座别墅型小区,每户人家都有一个小花园,不少住户在花园里养起了犬类,虽然有个别住户办了证,但多数未办过证,有些住户甚至饲养一些阿拉斯加犬、狼狗、边境牧羊犬等大型犬和烈性犬。 “我们可以理解住户和自己养的狗之间的感情,但是养狗必须遵守现有的法律法规。”江北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柯警官说,在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限养区内个人饲养小型观赏犬,养犬者也应当征得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同意后,再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报区公安分局审核批准。经批准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只能养重9千克以下、高35厘米以下的犬只,并要办理《犬类准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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