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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13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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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近亲属报考本地机关事业单位需向组织报告

余姚:将“任职回避”落实到底

    本报讯(记者黄合 通讯员余组轩)如何从制度上防止“近亲繁殖”“萝卜招聘”?就在上个月,余姚市专门出台了市管领导干部近亲属报考本地机关事业单位报告制度,从严从细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要求。

    据悉,该项制度主要针对余姚市委管理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求其近亲属参加余姚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含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时,报考岗位存在应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不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市管领导干部应在相关近亲属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向余姚市纪委(市监委)、余姚市委组织部报告,明确招考单位、招考岗位、报考人员姓名及现工作(学习)单位和与领导干部的关系等内容。

    和过去相比,这一次出台的报告制度在细节把控上更为严格。受理领导干部报告后,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将第一时间启动审查机制,对报考条件设置、考试程序、报名情况、考试组织等加强监督,确保考试公正公平。一旦发现隐瞒不报或漏报情节较重的,将参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追究相关责任。

    据余姚市委组织部统计,该项制度实施以来,已有23位市管领导干部就相关情况向组织做了报告,经相关部门审核,发现3名应予回避人员报考相关职位,及时责令其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此外,当地还通过短信提醒的方式,要求领导干部强化自我约束,杜绝说情打招呼现象,教育引导近亲属公平参加竞争。

    今年,余姚陆续出台新提任市管领导干部重要社会关系报告、中层以下干部报告重要社会关系、干部选拔任用环节回避关系审查机制等制度,持续强化干部常态化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过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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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