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法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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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0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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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安全制度 是快递业的法律义务

    ■法眼观潮郑建钢

    近日,北京警方加大寄递物流检查力度,大力推进寄递业收货时的开箱验视、实名收寄和过机安检“三项安全制度”。两家快递公司严格落实该制度,协助公安机关打掉一个假币团伙和一个涉毒团伙。

    2015年11月1日,我国实施快递实名登记制度,次年6月1日,快递实名制作为国家行业标准正式施行。根据《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收寄快递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快递单必须实名,并且需先通过快递员检查验视。

    “快递实名制”虽然实施,实际上并未得到切实的履行,实名制和检查验视率并不高。一些寄送快递的用户出于隐私考虑,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一些用户对已经打包的快递,拒绝让工作人员打开来检查。而快递企业和快递员除了怕麻烦,也担心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开包检查会导致部分客户流失,因而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在快递单的正面提前印上“已验视”的字样。

    在快递物品的整个物流过程中,快递企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从收寄、运送到投递的各个环节,只要快递企业严格执行《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等规范,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这个中间环节“梗阻”,快递服务的安全生产操作将无从谈起。而快递企业只顾经济利益导致“不作为”,放弃应该承担的法律义务,将使《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更多地流于形式,也将会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是国家对快递行业规范化的基本要求,快递企业将“三项安全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有利于夯实行业安全基础,完善行业安全生产体系,提升行业安全监督水平,有利于为广大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的快递服务。自觉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最终受益的是每一个公民。

    因此,进一步推进“三项安全制度”的落实,一方面,要像北京警方那样切实加大快递寄送的检查力度;另一方面,每一家快递企业都要把落实“三项安全制度”作为企业的自觉行动,除了把禁止寄递、限制寄递的物品统统拒之门外,还要抓“现行”,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为民除害。

    从北京快递公司协助警方打掉犯罪团伙的事例可以看出,快递企业自觉把好关,逐步实现从只考虑自身的经济利益到更多地顾全社会效益的转变,有利于全面推进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快递企业安全操作水平,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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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