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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6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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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建设管理人行道

    记者 龚哲明 

    走在东部新城江澄南路(百丈东路-中山东路)段,行人除了匆匆赶路,还要不时回头看看身后的电动车和自行车,小心避让。因为这段路除了机动车道就是人行道,非机动车只能与行人一起挤在人行道上。

    “这充分暴露了道路设计者缺乏以人为本理念,为日后的道路管理埋下了安全隐患。”参加市政协城市精细化管理监督调研的一名委员说。

    我市人行道建设管理与前几年相比有了很大进步,但与北京、杭州等城市相比仍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

    在多次明察暗访中,委员们发现了不少问题,如一些店面和摊点随意占用人行道经营,特别是到了晚上,一些人行道变成了各种商品市场,影响行人通行;车辆乱停放的现象更是殃及人行道,共享单车在人行道乱停乱放现象尤为突出,还有一些商铺和饭店为了招揽顾客,自行设置停车泊位;有的施工单位围挡随意挤占人行道,有的树木支撑杆随意横跨人行道;有的路边花坛设置过于花哨,边角过于锐利,容易伤人;有的临街商铺地砖防滑效果一般等。

    “缺乏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是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委员们建议,要遵循安全、有效、宜人的原则规划建设管理人行道,正确处理好“人与机动车”“人与非机动车”“人与绿化”“人与施工”的关系,高标准规划建设,全时段精细管理,真正方便市民出行,展示甬城安全有序、整洁亮丽、文明和谐的良好形象。要尽快制定人行道的有关设计标准和相应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借鉴北京等大城市出台的《城市道路空间规划设计规范》有关规定,真正实现“以车为本”向“以人为本”的转变。要强化责任,多措并举,加大整治力度,加强对违法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放、摆摊设点等乱象的综合整治,建立科学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要合理合规建设管理人行道,不断提高城区人行道建设的标准和工程质量,保证人行道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科学设置无障碍设施通道。要坚持人民城市人人管理,动员市民加强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习惯的劝导,推广“随手拍”“随手报”,让人行道整治和文明创建得到广大市民的最大支持与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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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