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版:民生/时评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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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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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要敢于“自我找茬”

    陆 仁 

    年终岁末,甬城媒体报道的一件事颇引人注目——近日,城市管理部门走上街头,主动给自己“找茬”。这个以“行走甬城、马路办公”为主题的活动,通过聚焦城市精细化管理,现场解决民生顽疾,致力于打造更加清爽、精致、优美、有序的城市环境。据悉,目前已上报处置各类问题2万多件。这种做法,对于当下城市治理而言,蛮有启示意义。

    找茬,通俗点讲就是“找麻烦”;自我找茬,就是给自己找麻烦,对自身的工作吹毛求疵地予以批评。有道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认清自身确实是一件比较难的事情,而且人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很容易犯“看自己一朵花,看别人豆腐渣”的毛病。能够把矛盾的焦点对准自己,揭自身的“短”,找自己的“茬”,是需要一定勇气的。

    在过去的印象中,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城市日常管理方面的问题,如道路平不平、景观美不美、街灯亮不亮、卫生好不好、交通堵不堵等,大多是市民通过各种渠道给管理部门提意见,也就是这里所说的“找茬”。此番,有关部门能够以自我找茬的态度、精神和作风,下沉到一线去,直面矛盾和问题,立说立行,即查即改,消除积弊,做好找“短板”、补“短板”的工作,这样的举动当然要肯定。如果能有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加入进来,城市的品质一定会有新的提升,老百姓也一定会有更多的获得感。

    我们的城市治理、公共管理,无不是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的,而问题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总会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出来。对此,要么“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自己主动去找,要么被动地等群众去提,或者让媒体去曝、让领导去批。相较而言,“自我找茬”的治理成本是最低的,社会效果是最好的。但从实际情况看,我们有的部门和单位,还不太善于运用这种工作方式,对不少与民生相关的问题,往往要等群众意见成堆了,或者是媒体曝光了、领导批示了,才会重视,才会采取行动。疲于“被动应付”,而非“主动找茬”,表面上看是工作方法问题,但从根子上看还是与认识偏差有关。比如,在有的同志看来,主动找茬,花的精力再大,解决的问题再多,别人也不知道,这样做吃力不讨好。而把领导交办或者媒体曝光的问题处理好,才容易出成绩,给人留下深刻印象。这种认识显然是不对的。对于职能部门而言,主动找茬,破难攻坚,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本身就是分内事,何须“见机行事”?何况,你不去找茬,“茬”就会来找你。

    自我找茬,怎么找,也是有学问的。大凡涉及公共服务的项目,都有一个谋划、设计、建设、投入运营和后期监管维护的过程。有些问题,在前面几道关口,就可以发力破解。比如,方案是否科学?有没有“硬伤”?是否体现人性化要求?等等。谋划、评估越充分,留下的“茬”就越少。前期工作不到位,难免埋下隐患。找茬,不能只当“事后诸葛亮”,而要善于当“事前诸葛亮”。

    城市治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老问题解决了,新问题又会冒出来。有些问题在这个区域解决了,在另外一个区域可能还存在。因此,“找茬”的工作,不可能一劳永逸。针对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在搞好专项整治、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还是要建立一种常态化的问题发现、处置机制,使各类问题能够及时得以反应和解决。“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不行,“只管初一不管十五”更不行。

    还有,我们的各级管理部门,在忙于自我找茬、主动找茬的同时,也不能忽视找上门的“茬”。以前就有这种情况,有的部门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了事,推诿扯皮,搞选择性回应,有的甚至把局部性问题变成了普遍性问题,把一般性问题拖成了治理的难题。这种状况,是要努力避免的。否则,“一头瞪着眼睛自我找茬,一头堵上耳朵拒绝倾听”,就会得不偿失,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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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