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记者罗争光)记者27日从民政部获悉,日前民政部、中组部、全国妇联等7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所有村、社区普遍制定或修订形成务实管用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意见提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内容一般应包括规范日常行为,维护公共秩序,保障群众权益,调解群众纠纷,引导民风民俗。尤其要针对滥办酒席、天价彩礼、薄养厚葬、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等靠要”、懒汉行为,家庭暴力、拒绝赡养老人、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离婚、丧偶女性合法权益,涉黑涉恶、“黄赌毒”等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 意见还明确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制定或修订程序,包括征集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即报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把关;审议表决,即提交村(居)民会议审议讨论,根据讨论意见修订完善后提交会议表决通过,表决应有一定比例妇女参会;备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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