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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2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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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个税红包凸显制度性多赢

    张敬伟 

    新年新气象,全民尽享个税大红包。

    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个税起征点提高、六大专项附加扣除等规则的落地,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也鼓了老百姓的钱袋子。

    新年个税大红包,不是纯粹个税起征点变化带来的民生减负,而是多重利好。首先是月薪不足5000元的人群,可以不用缴纳个税了。根据2017年末中国城镇就业人数4.2462亿人计算,旧个税法的纳税人数约为1.87亿人,修改个税起征点后,纳税人数将降至6400万人左右。简言之,有超过1亿人无需再缴纳个税,国家个税税收一年大致要减3200亿元。

    个税减免3200亿元,对不需再缴纳个税的1亿多人来说,是实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对国家而言,这3200亿元意味着国富民享的现实意义。中国有持久的国富传统,这一传统强化了税收的财政职能,而忽略了税收的民本意义。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加法”与国税减少和民众税负减轻的“减法”,意味着国家的财政职能和税收意识形成了新平衡。这有助于涵养社会公众的纳税意识,也强化了公共财政意识。

    本次个税改革的亮点还有专项附加扣除。这一政策的意义在于,真正触到了中国社会的痒处和痛处——不仅把住了中国社会老龄化的脉搏,而且抓住了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存在的制度不完善、资源不充足和成本高企等问题。在这些方面实施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顺应了社情民意。按照国务院印发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符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个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一项或多项,就可以根据定额扣除或限额扣除,减少纳税人的月度应税收入,从而降低纳税人的税负。

    现实中,很多劳动者面临上述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一项或多项。2018年年底,很多人已经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在本单位的具体指导下填报了2019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表格。这也意味着,今年1月份大多数人能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税负减轻。有些人,在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之后,几乎不用缴纳个税了。可以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中国实施个税制度以来,最大的税收创新,也是最具民生关切的制度设计。

    对市场主体的减税降费以及个税改革,很多人并未透彻理解其中含义。因为中国企业所有制成分太复杂,中国人基数又太大,减税降费总额虽然数目不小,但平均下来后,市场和公众对其认知是不全面的。相比之下,提高个税起征点及专项附加扣除所带来的改革红利让亿万家庭看得见、摸得着。其带来的减负效果,可以让市场和民众形成正向反馈,提振市场主体的市场竞争力,激活消费领域的新动能。就此而言,新个税法改革可以说是国富向民富的转移,有助于进一步激活市场供给侧和消费端,从而实现政府、市场、社会和民生的多赢。

    平衡公共财政、税收法治、市场民生三方关系,是现代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通过细化的分析研究和多层面的民意征求以及多维度的制度博弈,构筑法治化的个税制度,使每个社会个体成为积极的参与者,而不是冷漠的旁观者,也是本次个税改革的亮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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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