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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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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市场“星期狗” 乱象亟待规范

本版制图 庄豪

    ■法眼观潮郑建钢

    《南国都市报》近日报道,家住海口的陈先生在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宠物狗,但宠物狗被带回家后一直精神不振,之后拒绝进食,第五天即死亡。陈先生怀疑宠物店出售病狗,找到宠物店要求赔偿,但宠物店老板以售卖的狗没有问题为由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宠物市场有“星期狗”的说法由来已久,且各地皆有类似案件和纠纷发生。所谓“星期狗”,是指宠物被买回家最多只能活一个星期,原因是有商户事先给已得病宠物注射激素和血清,使其显得兴奋、活泼,一旦药劲过去,宠物很快发病死亡。由于一些商家不给消费者开具发票,也不提供检验检疫证明,造成消费者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宠物商家的服务质量还存在着价格虚高的情况,如寄养一只萨摩耶,每天需90元,狗粮还得自带,加上护理等费用,每月实际消费超过1500元;宠物洗一次澡的收费在80元至150元;疫苗注射每支超过100元,做一次CT花费上千元,比普通人在医院做CT还贵。

    根据《中国宠物现状调研报告》显示,我国宠物每年的消费额已超过1500亿元。在各路资金瞄准宠物市场的同时,经营者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显然并未跟上。

    宠物市场之所以纠纷频发,违约责任难以确定,消费者维权难,除了宠物服务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应监管法律不完善也是重要因素。因此,要真正规范宠物消费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务之急首先是要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标准和市场交易规则,使宠物消费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各地应建立合乎规范的宠物交易市场,健全严格的监管制度,对宠物实行集中统一交易,同时对入场交易的宠物实行强制免疫,并建立免疫档案。此外,卫生防疫、物价、公安等部门应加强对宠物市场经营者的监管,督促他们在销售宠物时必须为消费者提供发票、宠物身份证、检疫证明等各种书面凭据,作为日后处理消费纠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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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