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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1月2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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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豆腐渣”工程新变种

    匡 吉

    本为便民却成了“坑民”,本想解决难题却成了制造麻烦。据《半月谈》报道,2018年8月以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许多干部群众反映,当地一些“平交道口改立交”工程,对群众需要和安全性考虑不足,多座公铁立交桥出现路窄、弯急、坡陡等情况,对公路交通安全构成巨大威胁,个别立交桥护栏距居民楼甚至只有1米,楼内居民整日提心吊胆。对于此问题,媒体称为“豆腐渣”工程新变种,值得警惕。

    如果说传统“豆腐渣”工程是在物质上的偷工减料,那么变种“豆腐渣”工程则属于思想上的“偷工减料”。报道中,“平改立”工程有关负责人表示:设计施工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理论上不存在问题。如此回应,显然难以服众。当地许多党政干部认为:由于铁路部门在施工过程中缺少对当地具体环境特性的把控,与当地政府部门缺乏有效沟通,“纸上谈兵”,忽视民生需求,才出现后续的交通安全隐患。这样的工程,尽管“理论上不存在问题”,但实际上有大问题,那就是没有因地制宜,以致该考虑的没考虑、该避免的没避免、该改进的没改进,“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确保民生项目工程质量达标,不仅要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更要满足当地群众需求。“豆腐渣”工程新变种,看似设计失误造成,实则服务意识缺失所致。工程项目决策者只打自己的“小算盘”,没想群众的“大利益”。本来工程设计就不够合理,如要改进和完善,就得由当地政府另投资金。这样一来,无论是施工企业还是地方政府,为了节省成本,就置群众利益和安全于不顾。“考虑交通安全和经济发展需要,一些公铁立交桥的宽度和曲线半径设计建设时实际上应该增加。”对于这些问题,地方政府当初已考虑过,却无法说服铁路部门。如此不负责任的行为,岂能听之任之?

    但凡“豆腐渣”工程,不管是旧形式还是新表现,都必须严查不放、严惩不贷。尤其是对于“豆腐渣”工程新变种,考虑到其成因的复杂性和过程的隐蔽性,除了严查和严惩外,还需要用制度机制来防范和遏制,诚如有的专家所说:“作为事关民生的公共项目,如何建立多机构主体责任关联机制,如何完善对委托方、设计单位、决策参与者的惩戒机制,如何保障遴选过程的监督机制,从而达到保障项目质量的目的,值得研究。”

    任何工程特别是投资巨大的项目工程,除了在建设上不容马虎,还得在决策上非常慎重。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便民工程,或许“人人需要”,但未必“多多益善”。“在一些公路车流量很小的偏僻地区,并不需要公铁桥,但铁路等部门‘一刀切’的建设要求,让当地政府必须为征拆等工作买单,让一些原本就财力吃紧的地区苦不堪言”。站在决策的角度,此问题很值得反思。警惕“豆腐渣”工程新变种,起码应考虑两点:一是“要不要建”的问题,从实际情况出发,看有多大必要性;一是“能不能建”的问题,从现有财力出发,看有多少可能性,真正处理好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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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