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电(记者吴向正 通讯员郑怡)近年来,校园欺凌等事件常有发生,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日益成为社会焦点。如何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矫正、帮教、挽救,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省人大代表、宁波市文化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王晓菁高度关注这一问题,提交了《关于健全未成年人犯罪帮教机制的建议》。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较高,这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矫治有很大关系,尤其是对未成年人一般不良行为‘事实上的放任自流’,容易让他们产生‘既然无需承担责任,即可为所欲为’的心理,从而使更多不良行为转变为违法犯罪。”王晓菁代表分析,针对当前法律规定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状,在做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惩治的同时,必须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矫正、帮教和挽救,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王晓菁代表说,长期以来,社会帮教这种形式,在我国预防重新犯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社会帮教存在着法律规范不完善、帮教人员专业素质不高、家庭管教缺位等诸多问题。 为此,王晓菁代表建议:一要完善立法,期待早日出台《浙江省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执法主体、适用条件、适用程序、矫正项目、执行方式、经费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二要建立司法借助社会力量的长效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者购买岗位的模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促进未成年人犯罪帮教工作社会化、规范化、长效化。建立专业司法社工队伍,就涉罪未成年人问题开展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帮教工作。三要建立未成年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库,发展未成年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通过培训、研学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司法社工的培养,同时完善社工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壮大矫正人员队伍。另外,王晓菁代表还建议建立区域性帮教基地,构建家庭帮教责任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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