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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1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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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社会矛盾需要更多“乡贤评理堂”

    ■法眼观潮郑建钢

    在春节前举行的2018年全国创新社会治理典型案例颁奖暨经验分享活动中,重庆永川区的“乡贤评理堂”建设工作被评选为十佳典型案例。

    据了解,永川区的居民或村民如发生矛盾,就会有“乡贤评理员”与他们沟通,这个“乡贤评理堂”因此成为“依靠群众自己的力量化解群众间矛盾纠纷”的一个平台。

    当前,社会矛盾呈现出类型多样化和主体多元化的特征,应对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的方法和手段也需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像“乡贤评理堂”这样的人民调解组织以预防为主,以最小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化解矛盾,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发展的需要,从而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而且,依靠群众的力量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实际效果要好于其他形式的被动管理。

    “乡贤评理堂”是人民调解工作的一种创新,而人民调解就是要通过劝说、疏导的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

    和谐为贵,调解为先。人民调解运用法治思维,通过排解纠纷,调整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使民间的大量矛盾得以平息。特别是有些个人之间和夫妻之间的小矛盾,实际上并没有根本性的利害冲突,经过调解,当事双方的纠纷自然而然地得到化解,从而把此类矛盾对家庭和社会的负面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编织人民调解网,担负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让人民调解成为社会矛盾减压阀,有利于减少和预防犯罪,促进和谐社会的健康发展。

    55年历久弥新的“枫桥经验”,经过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确实是坚持把群众路线与法治方式相结合的典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乡贤评理堂”与“枫桥经验”异曲同工,都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和创新群众工作,从源头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应急事件得到快速处置,摩擦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的样板。

    实践证明,只有坚持群众路线,把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纳入法治轨道,才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才能更加有效地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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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