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市发布《关于推进科技争投 高质量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科技新政46条”)。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进一步抓好示范区建设,从构建创新发展新空间、建设创新发展新平台、强化创新发展新主体、培育发展人才新梯队、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促进开放发展新融合、释放改革发展新活力、健全创新发展新生态等八个方面,为宁波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 宁波将实施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从减、扩、评、激等入手,为企业降本减负、松绑除障,赋予“双创”人才更大自主权,最大限度释放民营经济活力。 根据新政,我市将对企业自主研发的经费投入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的补助,对高新技术苗子企业给予企业补助金额50%的额外支持。 对列入重点建设计划的甬江实验室、创新中心,我市将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建设支持;推进“科技飞地”合作试点,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支持企业建设海外孵化器,深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 新政力推科技成果“落地生金”。我市将推进成立总规模50亿元的自创区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支持开展重点自主创新产品工程化试验,纳入“科技创新2025”重大专项予以支持。 到2022年,宁波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4%,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5万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50%。(金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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