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市委政法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水利局、市外办、市人防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等8家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巡察机构将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在向市委政法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市委政法委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工作系统性谋划、前瞻性研究、长远性思考不够深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缺失,存在以机关党委的集体教育学习代替党支部学习活动现象;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有欠缺,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够严格,少数干部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因私出国(境)管理有漏洞;深入基层、深入一线调查研究不够,倾听基层呼声、回应基层关切不够积极;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监督责任不够精准,内控制度执行不严,违规使用会务经费,党费存放、课题研究预算资金、宣传物品采购等环节廉政风险防控有缺失。 在向市科技局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科技局党组执行议事规则不到位,研究解决阻碍全市科技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举措不多;干部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到机关工作,超职数配备领导职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违规发放加班费、公款购买礼品纪念品问题仍然存在;有些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存在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和违规取酬问题;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日常监督提醒不够,资产管理机制缺失,科技项目管理、科技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漏洞较多;对下属单位的领导指导不够有力,监督不够严格。 在向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公安局党委工作统筹规划有欠缺,理论联系实际存在不足,对电信诈骗、网络传销、P2P平台管控等新情况、新问题被动应付多,主动宣传预防少;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格,关注、指导基层党建不够有力;政治建警存在薄弱环节,日常监督缺位,辅警管理缺乏有效手段;制度规定执行不够到位,存在违规发放福利、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等现象;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有些干部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三转”不彻底,政府采购、项目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不够规范,存在廉政风险。 在向市水利局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水利局党组系统性谋划和前瞻性战略研究不够深入,对上一轮巡察发现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部分干部存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实以及未经审批在企业、社团兼职和经商办企业等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不够深入,机关各处室协作配合不够密切,防汛值班补贴等发放不够规范;“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监管不严,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漏洞,固定资产日常管理意识淡薄,部分经营性房产出租未履行公开招租等程序。 在向市外办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外办党组对外事活动中的意识形态主阵地作用认识不够到位,缺少警惕,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够好;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对个别党员疏于管理、处置不规范;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干部利用职业优势在外从事劳务取酬活动、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和兼职未及时进行清理规范,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松散,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迟到、早退现象时有发生;规矩意识不强,存在违规公款送礼、向下属单位转嫁费用、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等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下属单位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对上一轮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力。 在向市人防办党组反馈时,巡察组指出,人防办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不够主动,人防建设有效融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建设方面举措不多、力度不大;干部管理不够规范,长期借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部分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错报漏报瞒报;对“四风”反弹回潮缺乏警惕,存在“老好人”、享乐主义现象,直面矛盾开展调研不够;规矩意识不强,财务开支、公务接待等不规范;“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专项资金补助随意性强、使用管理松懈,“五小”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拆分项目规避招投标嫌疑。 在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对城市精细化管理推进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干部队伍日常监管不够严格,长期借用下属单位工作人员,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存在问题较多,存在违规兼职和领取工作经费问题;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到位,财务制度执行和报销审批把关不严,下属单位公务接待超标准现象时有发生;系统内纪检组织建设不完善,基层站所监管存在盲区,对小单位、小资金、小干部、小项目、小采购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存在漏洞;对局属单位资产管理监督不力,渣土管理、生活垃圾运输处置等重点行业监管不到位。 在向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度假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到位,许多违建、信访等问题久拖不决,部分项目进展缓慢;部分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区镇机关混岗混编现象较为突出,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瞒报现象较多;“四风”问题仍存,违规建造隐形接待场所,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三公经费管控不严,不作为、慢作为等“中梗阻”现象明显;党委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普遍存在“老好人”现象,国有资产管理、项目招投标和管理不规范,拆迁补偿政策执行不严,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