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华 去年以来,长生疫苗事件、金湖疫苗过期事件、石家庄疫苗调包事件等接连曝光,引起全社会对药品和疫苗安全问题的强烈关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关注了这一热点,承诺“加强药品疫苗全程监管、对违法者严惩不贷”。会场内外代表委员纷纷为药品监管支招,多位代表委员建议,应“一码到底”,把先进的信息技术用于对药品和疫苗的监管(3月7日《中国青年报》)。 建立和完善药品(含疫苗,以下统称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一码到底”、全程监控,是确保药品安全的极好办法。正因如此,国家药监局于2018年11月印发《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多位代表委员和国家药监局的观点不谋而合,也证实这项工作的紧迫性与必要性。 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回收等是一个很长的链条,其中每个环节都可能出问题。当药品信息无法追溯时,就难以及时发现隐患,等出现安全事故后,也难以快速找到根源。有了信息化追溯体系,各环节情况一目了然,不仅可以事先“排雷”,而且出事后也知道怎么“打板子”,让相关单位和人员在涉及药品安全时不敢造次。 其实,我国在这方面已经作出过很大努力。几年前,国家药监局曾委托民间资本承担起统一推广药品电子监管码的任务,但遭到了实体药店的集体反对。2016年1月,19家药店发布联合声明,称民间资本介入药品信息监管关系国家数据安全,且造成不公平竞争,并以此为由打起了官司。随后,国家食药监总局在其官网发布公告,宣布决定暂停执行《关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有关事宜的公告》中药品电子监管的有关规定。由此可以看出,围绕如何建立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社会上存在很大争议。 实体药店之所以反对,主要考虑成本问题。相关实体药店从业人员认为,药品包装上已经有其他条形码或追溯码,可用于药品真伪识别与追溯,再搞一个电子监管码,完全属于重复建设。有人估算,新增加的电子监管码,需要企业投入大量人力物力,仅仅药品零售行业一次性增加的运营成本初步估算就有150亿元,后续每年还有不菲的投入。实体药店本来利润较薄,增加了成本,让他们更加缺乏能力与网上药店竞争。 可以看出,当初药品包装上并不缺乏识别码或追溯码,只是各搞一套,没有统一而已,这样又导致查验信息的规则不统一,药品信息管理出现混乱。当务之急,是对这些识别码和追溯码进行清理,该取消的就取消,然后再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追溯码,出台统一的信息化追溯体系,这样不仅可以化解争议,还可最大限度地节省成本。 此外,药品追溯码应便于解读。即使建立了统一的追溯码,但只要扫码解读需要专门的设备与人员,仍不能发挥好它的作用。此前有机构使用过期疫苗,一个原因是民众难以获得疫苗信息。如果普通民众通过手机扫码就能解读信息,他们就是药品质量的监督者,问题药品就无处遁形,药品质量安全就有望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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