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日前,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海曙区集士港镇、奉化区溪口镇、余姚市泗门镇、慈溪市观海卫镇和周巷镇、宁海县西店镇、象山县石浦镇等7个卫星城市试点镇党委,以及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并就落实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巡察机构将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巡察组收到的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在向海曙区集士港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集士港镇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和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能力、统领卫星镇综合发展能力不够强;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机关党建存在“灯下黑”现象;干部选任不严谨,部分人员任职与岗位不符,干部未经审批擅自因私出国(境);作风建设不够扎实,部分干部担当意识欠缺、宗旨意识淡化;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经费列支随意;落实主体责任不深入,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工程建设领域存在违规立项、招标程序流于形式、部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把关不严等现象,“三资”管理薄弱,集体收入违规账外运转。 在向奉化区溪口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溪口镇党委决策机制不完善,班子自身建设重视不够,开拓创新意识、宣传文化阵地意识不够强,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不够重视,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混岗混编现象突出,个人有关事项漏报瞒报情况较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购买烟酒、土特产,公车使用和出国(境)经费管控不严;党委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小微权力监管不够严实,工程及服务外包项目管理混乱,国有资产、征地赔偿等管理不规范,存在较大的廉政风险。 在向余姚市泗门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泗门镇党委政治统领和思想引领不够充分,党委决策机制缺失,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不够到位,个别基层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干部选任不够规范,人员混岗问题普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存在违规购买烟酒、土特产等问题,“四风”问题持续整改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三资”管理制度缺失、监管不严,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违规问题较多,对下属企业(单位)和商会等监管不够严格,存在廉政风险。 在向慈溪市观海卫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观海卫镇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不够全面,议事制度不够规范,信访问题多、违建存量大,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有些村级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班子软弱涣散、内耗严重;干部管理不规范,兼职清理不到位,存在未经审批、未按审批要求因私出国(境)问题;工作作风不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有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发放津补贴及变相旅游等;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强,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资金管理、工程建设等领域存在廉政风险。 在向慈溪市周巷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周巷镇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议事规则执行不够到位,推进“六争攻坚”行动有差距,存在重城轻村、重建设轻管理现象,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隐患;抓基层党建不细不实,机关党组织设置不合理,农村党建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机制不够健全,对镇机关干部监管有漏洞、村干部配备把关不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购买酒水、私自出国(境)、兼职取酬等问题;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工程招投标、融资举债、镇属资产管理等存在管理漏洞,土地出让及征收拆迁存在廉政风险。 在向宁海县西店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西店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政府性举债融资存在较大风险,信访积案等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力度不够大;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有些村级基层组织软弱乏力,农村党员干部监管宽松软;干部人事工作不够规范,人员混岗、岗责分离问题比较普遍;作风建设抓得不够实,镇班子成员、联村干部赴基层了解情况不够深入,存在大操大办婚丧酒席、公款旅游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履行“两个责任”不够到位,资金使用监管不够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存在管理漏洞,对村级财务监管、国有(集体)土地监管不够有力。 在向象山县石浦镇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石浦镇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存在集体决策“走过场”、违规决策、草率决策等现象,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政府性债务增长较快,履行涉海涉渔领域属地管理责任不够到位,渔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镇机关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灯下黑”现象,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部分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财政资金管理不严格,存在资金划拨审批手续、“三公”经费管理、公车维修等不规范现象;镇纪委落实“三转”不到位,抓主业不够突出,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等不规范。 在向宁波原水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反馈时,巡察组指出,原水集团党委议事决策不够规范,水资源经营管理体制存在短板;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选人用人存在程序倒置、民主推荐程序缺失等不规范问题;工作作风不够严实,存在部分贷款和工程往来款未有效处置、大量土地资产尚未确权等历史遗留问题,主动破解力度不足,公车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水库群联网联调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审批手续推进不力,个别事业干部违规兼职取酬;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部分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监管不严,存在接待频繁、开支较大,违规购买土特产和食品、出租土地、发放津补贴,擅自变更房产出租合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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