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静波 在阅读谢志强的长篇小说《红皮笔记本》的过程中,不由得联想起墨西哥作家安赫莱斯·玛斯特尔塔的《大眼睛的女人》、匈牙利作家马利亚什·贝拉的《垃圾日》、南斯拉夫作家丹尼洛·契斯的《栗树街的回忆》等小说,它们有一个共同特点:单篇独立成文,系列成为整体。 《红皮笔记本》由宁波出版社出版,和以上作品一样,与其说是长篇小说,不如说是系列小小说。系列小小说并非新生事物,我国古代很多笔记体小说就有过这种创作探索。但直到20世纪90年代特别是21世纪以来,这种与碎片化现实相对应的作品才得到普遍认同,成为长篇小说创作的新方法、新形态,在世界文坛上成为一个强劲的谱系。 《红皮笔记本》有其寓意:红皮意味着当时火红的年代背景,笔记本是笔记体小说。书中描写了20世纪60年代初至80年代末从进疆至返沪的上海青年成长的故事(当然也隐含着“我”的成长)。作者和上海青年一起在新疆农场接受再教育的经历,为作者的文学创作提供了不竭的源泉。每篇故事的主人公甫出场,都冠以定语“上海青年”,以此来纠正生活中复数的表达形式:正是由N个“上海青年”才组成了整体的“上海青年”。作者以年份为轴,用59个小故事,谱成了在新疆支边的上海青年的命运交响曲。 小说牵涉虚构和想象,这也是文学打开多重空间的重要手段。细节的真实,是作家遵循的创作原则。小小说的核心是细节,让细节引领故事的发展,应是谢志强写小小说的关键和秘诀。开篇的《报复》一文写到,上海青年王自强从桑树上掉下来,手腕骨折。出院后,一心想报复桑树。他找到被职工锯下的那根桑枝后,制成木杈,用它垛干草、垫羊圈,“当木杈挑动结构紧实的草与粪组成的羊粪,他无比解气。”“杈子被草被沙磨得光光亮亮,比女人的手指还要漂亮……反而越惩罚越好看了。”惩罚的是杈子,出汗的是王自强。王自强的劳动表现(其实是报复),受到了连长的表扬。报复桑枝这一独特的细节,让人与物形成了紧密的关系。在《哑巴》中,刚开始,上海青年朱玉媚对哑巴盯着她常做的两个动作颇为反感,“将粗糙的两个指头戳在脸颊的两边”——意为酒窝,“用两只并起手指的手放在下巴颏的两边”——意为你漂亮,像花开。当哑巴暗自帮朱玉媚平整土地、成为她(播音员)的忠实听众等情节的推进过程中,她对这两个动作先后有了不同的反应——“害羞地笑了”,请人转告“代我谢谢他”……经过萦回复述哑巴的目光和动作,作者将哑巴对美好事物的追求、对朱玉媚的欣赏及无私的奉献,表现得淋漓尽致。 在艰难年代,上海青年(最小年仅14岁)远离故乡、亲人,来到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的农场,历经沧桑。那种磨炼、痛苦、迷茫的过程,也是成长、蜕变的过程。作者的责任仅是叙述,他在《晚上还有什么事》中用白描的手法,平静地为读者叙述了一个故事:不满16岁的小迷糊是一个依恋妈妈的男孩,晚上除了给妈妈写信,就是梦见妈妈。一天晚上,小迷糊被差遣到地里轮班,他打心里不愿意,因为他觉得连续几天梦中的妈妈好像有什么要紧之事嘱咐。值班时,小迷糊在田里睡着了(在做妈妈的梦),被拖拉机犁开了身体。死后,右臂还保持着写信的姿态。作者不必多说一句,却令读者扼腕痛心。在《看不见的小东西》一文中,作者漫不经心地告诉我们,杨排长能看见并妥善处理好两件一般人看不见、猜不透的小东西——绿芽和草鳖子。不必作者点明,杨排长丰富的牧羊经验早已让读者佩服不已。不知怎的,我好像看见谢志强站在一旁咧开嘴无声地笑着,他的目的达到了。 谢志强曾经说过,他发现现实中好多人的命运跟名字有着某种关联。他将这一发现应用于作品中:农场邮递员叫郑传音,在传递音讯时,收获了爱情;王甜被选派学甜菜种植;汪清清人如其名,习惯上正规的厕所;农场一枝花毛艳艳,因为美丽而惨遭杀害;姚一鸣是天生做宣传的料…… “拖拉机迟钝地吼叫着,把羊皮大衣也犁开了。”“有嫩绿的小叶片露出,啃过的草好像受了惊,缩回绿地”……阅读中,不断有词句点亮眼睛,这也是谢氏语言的魅力吧。而书中的皮革箱子、永久牌自行车、英雄牌钢笔、麦乳精、军用水壶等带有时代气息的物件,将我们一次次带进那个年代之中。 缓缓合上书页。封面上,一轮红日照耀着沙漠中的一块绿洲,一位青年持镐劳作,一条弯路伸向远方。上海青年改变了这片沙漠和绿洲,这片沙漠和绿洲也改变了上海青年。这里曾经奏响的几多单曲,最终汇成上海青年的“命运交响曲”,在广袤的天地间,弥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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