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董小芳)日前,市委政法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外办、市人防办、市金融办、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市援疆指挥部、市政府驻京办、市政府驻沪办、市政府驻杭办、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位党组织,公布了十三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今年1月10日至2月3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对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促进巡察成果转化提出了要求。1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主动作为、攻坚克难成效不明显;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够完善,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制度执行不严,存在廉政风险。 巡察反馈后,相关市领导按照市委书记专题会议要求,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了约谈,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对照问题清单,认真履责,逐一落实整改;对巡察监督和整改中发现的涉嫌违纪人员,依纪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针对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议事决策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1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面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确保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执行到位。市公安局严厉打击网络传销、P2P网贷平台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全市排查网贷机构112家,其中已立案侦查23家,因网站关闭、退出等原因销号71家,尚存18家。市生态环境局针对污染防治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以群众反映的热点区域或行业性环境污染问题为重点,不定期开展全市环境安全检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采取“零容忍、按次查处、累进式处罚”等措施,重拳打击违法占道乱象,累计教育劝导1.24万摊次,立案查处2037起、处罚款68.97万余元。市政府驻杭办扎实开展“三服务”工作,重新梳理在杭“宁波帮”家底,修订在杭“宁波帮”和帮宁波人士的“联络图”,积极助推“甬商回归”。市外办积极谋划中国—中东欧国家市长论坛,设计主题内容,讲好宁波故事,扩大宁波国际影响力。 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1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形成抓党建工作整体合力。市援疆指挥部强化党规党纪教育,坚持“周三夜学”制度,探索出“甬库大讲堂”学习模式。市科技局严格落实党员参加组织活动考勤制度,并将参加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支部星级评定、干部选拔任用相挂钩。市委政法委健全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定出台《委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委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将党建、队建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市水利局定期公示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出台《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市政府驻沪办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建立党组成员联系支部工作制度,落实每月第二周星期三支部主题活动日。市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6个子公司均成立党支部,做到应建尽建,确保基层组织设立全覆盖、党员活动开展全覆盖。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够完善,对党员干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1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执行干部任用事前、事中、事后各项程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市公安局制定以提升干部队伍管理效能为目标,以述职评查、离岗培训、绩效考核为抓手的“一意见三办法”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市政府驻京办强化谈心谈话,通过当面谈话、电话指导、信息交流等方式,掌握情况、沟通思想、及时指导。市生态环境局出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干部挂职管理办法》,及时清退10名长期借调人员。市司法局严格执纪问责,对8名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干部分别给予诫勉、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等处理,4名未经审批或未按批准时间因私出国(境)的监狱民警都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清退违规兼职工作人员18名。 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问题,16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执纪监督,切实增强廉洁风险意识。市金融办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0项,开展各种排查、整治13次,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9.36万元,批评教育、提醒谈话30余人次。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收缴增缴项目履约保证金、违约金3274万元,追回集体经济损失和欠款97万元,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181.7万元,责令作出检查1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1人。市科技局修订完善制度15个,清退违规发放福利、兼职取酬等338万元,行政降职1人、行政处分1人、通报批评1人。市人防办制定完善规章制度7项,清退违规发放2.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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