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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6月20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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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应精准施策

日前,北仑区白峰街道峰城社区垃圾分类志愿者指导居民使用智能垃圾分类回收机。 (徐能 陈张坤 摄)

    凌 波

    家住海曙新街社区的王先生因为没有按规定垃圾分类,被海曙城管江厦执法中队处以70元的罚款,这是宁波首例针对个人未施行垃圾分类行为而进行处罚的案例(6月13日《现代金报》)。

    垃圾分类关系千家万户,在“垃圾围城”成为重大“城市病”的现实面前,推进垃圾分类是大势所趋。显然,配套处罚机制,开出个人罚单,无疑有警示意义。因为罚款可以形成倒逼作用,促使市民不得不养成垃圾分类的生活习惯,改掉乱扔垃圾的毛病。

    在垃圾处理的方式上,与传统的填埋相比,垃圾再利用要优越得多,不仅有利于实现垃圾减量化,而且可以产生新的能源,而再利用的前提是需要对垃圾进行分类。我国实施垃圾分类的时间并不算太晚,上世纪90年代已经有一些城市提倡垃圾分类收集处理。1993年北京制定的《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就提到,要对城市生活废弃物“逐步实行分类收集”;2000年,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城市被确定为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全国范围内的垃圾分类就此拉开序幕。

    垃圾分类多年来之所以推进缓慢,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缺乏强制性约束。施行包括罚款在内的刚性约束,补齐了这块短板,是从“鼓励”到“强制”必经的一步。但是,垃圾分类,光“罚”不足以自行。作为一项全民行动,垃圾分类技术细节很多,光有强制还不够,必须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精准施策。

    依据其他国家的经验,为了让罚款起到矫正的作用,而又尽可能减少市民对罚款的抵触,相关部门的工作就应做得更周密细致。比如可以开展“敲门行动”,社工们上门宣传,手把手地教居民,不厌其烦;物业公司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工作,通过设施提升、现场指导、物业分拣等方式,为居民垃圾分类把关;试点“桶长制”,由“桶长”负责上门入户指导分类、定点值守检查评分、巡检溯源纠错指导,从源头提升垃圾分类准确率和投放率。这些措施坚持下来,就能很好地促进垃圾分类工作。

    其实,这几年不少城市垃圾分类宣传是有成效的,大多数居民知晓垃圾分类,也愿意在生活中践行垃圾分类。但因为生活习惯的差异,大多数人还是无法做到垃圾分类。许多人具备垃圾分类的意识,却缺乏垃圾分类的知识。在社区,垃圾分类的宣传标语、指示牌随处可见,不同颜色的垃圾箱也已配备到位。但事实上,具体到每一件垃圾如何分类,能搞清楚、弄明白的人并不多。

    放眼海外,邻国日本的垃圾分类,其精细和系统举世公认,但这是花了整整30年才取得的成果。日本政府在推广垃圾分类的漫长过程中,始终保证政策具备较强的灵活性和调节能力,其在垃圾分类上取得的成绩,是公民与政策相互适应、反复磨合的结果。

    推行垃圾分类,是一个长期的教育、实践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可以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教育。像一些地方推出App、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知识普及,使用者输入垃圾名称即可自行查询其所属的类别,这种“互联网+垃圾分类”的做法,容易被年轻人所接受。还有一些地方推出积分鼓励制度,对认真进行垃圾分类的居民进行表扬奖励,吸引老年居民投身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意识的培育最好从少儿时期抓起。日常中,少儿如果被反复教育,并在生活中严格执行,垃圾分类的理念就会刻在脑子里,上升为一种信念和价值观。

    垃圾分类不仅是一项系统工程,还是一件“细活”,必须舍得花“慢工”,多一些耐心。处罚不是目的,最主要还是要通过精准施策,增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帮助其树立垃圾分类是新时尚的理念,从而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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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