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涤明 6月22日凌晨,一女子在大连某路段遭男子殴打拖行的视频在网上引发高度关注。视频画面显示,一名女子行走时,一男子突然用拳重击她头部,并连续拳打、脚踢她的头部和腹部,将她拖出视频监控区域。25日,大连警方证实了这起警情,并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目前,被害人吴某经过治疗已经出院。记者回访案发现场发现,拍摄案发视频的监控设备已经被拆除(6月26日澎湃新闻)。 此前就有报道说,警方在事发地路边店铺取走监控记录后,店主拆除了摄像头,并拒绝媒体采访。报道称,他坚决要拆除该摄像头,表示“不想惹事”。 这家店铺的监控记录了事件大部分经过,为警方提供了重要线索和证据,功不可没。虽是无意间的客观记录,但民间监控设施已经成为公共管理、社会治安的支持辅件、政府天网工程的有力补充,随处可见的监控设施提高了公众安全感,而令心怀不轨之徒望而生畏。 叫人困惑的是,对自家监控的惩恶扬善之用,主人好像并无自豪“表情”,其坚决拆除摄像头、“不想惹事”的行为,表达的似乎是一种悔不当初之意:要是没这个摄像头,也就不会“惹是生非”了。 自家店铺安装还是拆除监控,是业主个人自由。虽说国家和社会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助人为乐,但“勇”不“勇”、“助”不“助”也是公民自由,强制不得。店主拆除自家监控,在义务、权利概念上说,一点问题也没有。 可是我们想知道,对于如果没有这个监控施暴者就可能逃掉的问题,店主是怎么想的?每一个善良的人,都不愿看到任何人遭遇无妄之灾,希望恶人有恶报——依法受到惩处。当然了,我们不是说这位店主拆除了监控就不善良、不希望歹徒早日归案,他只是“不想惹事”。 谁都明白,有图有真相的监控对于定责止争、确定证据的重要性;谁都不希望,当自己被冤枉、受侵害时,现场无图无真相。但如果人人不愿自家监控“惹事”,而希望自己有“事”时别人家的监控“不怕惹事”,会是什么样的情形呢?套用波士顿犹太人死难纪念碑的那段名言,来评价这个不愿自家监控“惹事”的故事,那就是:别人遭灾遭难时,你“不想惹事”,有一天轮到你,“已无人替你说话了”。 坚决拆除监控、“不想惹事”,未必是店主不善良,很可能是他担心招致报复。这也提醒执法部门和媒体,在办案和报道过程中注意对举报人、证人的隐私保护。执法部门要在保护举报人和证人方面做更多的工作,让好人挺直腰杆做好人,更要在制度设计上消除好人怕坏人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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