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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0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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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府惠老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黄明朗

    据《宁波晚报》报道,我市某社区根据市有关部门要求,开始由第三方为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免费居家养老服务,不料,有三对老人因对服务不满意先后到社区投诉。其中一对老人反映:按照规定老两口可以享受6小时服务,但觉得一次用不完,希望分开用,工作人员却说必须一次用完;老人需要拖地、擦玻璃,可对方只愿意做量血压、聊天等轻松工作。双方话不投机,原本6小时服务,半小时就结束了。一句话,某些服务项目老人说了不算,服务时间缩水,服务质量不高。

    目前,宁波60周岁以上老人超过131万人,占总人口的22.4%,不少人则已迈过80周岁这道坎,面临着诸多“近忧远虑”。各级政府与时俱进,主动应对“银色浪潮”挑战,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向符合规定的老人免费提供理发、送餐、室内清洁、代购代买、维修等服务,可谓应有尽有、细致入微。政府部门制定政策的初衷是良好的,是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举措,是高龄老人及其家人的福音。这项工作目前处在起始阶段,出现一些问题是可以理解的,允许逐步完善。不过,为把政府惠老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对一些问题还是应该认真反思。

    应该建立严格的服务机构准入制度。新闻中受到投诉的第三方公司道出了服务不到位的“理由”:公司前期对进行上门服务的工作人员虽然已有所储备,但因为人员不稳定、招工难等原因,人手相对紧张。此次提供惠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是由政府指定,而是按照市场机制、经过竞标才获得服务资格的。竞标时,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十分明确,一旦中标,履行相关承诺、帮老人所需是最起码的要求,不存在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但从事实来看,某些中标公司并不具备完成任务的条件。以西门街道为例,符合该项免费服务条件的老人有上千人,每月需要提供服务3000小时,而竞标成功的公司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只有10人至13人,按每人每天工作8小时算,13人是无法满足服务要求的。那他们是怎样通过审查的呢?是招标承办单位不了解公司真实情况,还是在竞标企业中没有条件更好的公司,只好矮中取长?这足以说明,对竞标者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的重要性。

    应该建立和实施跟踪评价、考核制度。报道提及,有关部门对第三方服务机构有监督机制,这是十分必要的。但落实相关制度、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服务更为重要。前已述及,应聘公司服务人员不足,那么,具体负责实施惠老实事的社区,是否在公司正式服务前,对公司人员招聘、人员素质、人员培训等方面尽到督促检查义务了呢?要知道,某些服务人员满嘴“霸王条款”,偷懒耍滑,不肯出力,“拿政府的钱不当钱”,并非通过监督机制发现,而是在三对老人举报后才“东窗事发”的。其他街道、社区是否也存在类似问题?因为不排除一些喜欢息事宁人的老人没有举报。为此,街道、社区有必要对接受服务老人实行回访,严格实施对第三方服务监督机制,即使无法做到事事回访,也应进行抽样调查,尽可能全面地了解相关服务质量。一旦发现问题,轻则批评教育,重则严肃惩处,对个别滥竽充数者则予以清退。

    应该对服务机构和人员给予合理报酬。据记者调查,政府向第三方公司购买服务的价格是25元/小时,在扣除公司上交部分后,服务人员的薪酬标准为10多元/小时,而现在擦玻璃等家政服务的市场价是35元/小时至40元/小时,服务人员的报酬离社会平均薪酬水平相差甚远。服务人员也需要养家糊口,如果收入太低,将难以吸引服务人员加盟,也容易挫伤他们惠老服务的积极性。当然,中国属于“未富先老”,为给8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服务,政府财政支出已经不菲,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只能量入为出,循序渐进。不过,助老经费是可以开源节流的。所谓“开源”,就是可以把过去街道、社区一些惠老资金纳入其中,并吸纳企业家和爱心人士的捐助;所谓“节流”,则是对有限的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不“撒胡椒面”,重点保证收入偏低、失能半失能老人的需求,还可以吸收、整合志愿者加入惠老服务行列,把省下的钱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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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