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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7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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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空抛物就应“零容忍”

    凌义斌 

    7月15日,来自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消息,一名家装工人日前因高空抛物被属地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立案查处,这在宁波尚属首例。

    正常行走在小区里、街道上,突然有一件物品从天而降砸在你的身边,等你回过神想找出“罪魁祸首”时,却不知从何找起,相信很多市民有过这样的经历。

    因高空抛物造成的人身、车辆伤害事例屡见报端,也因此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有实验证明,一枚6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的头部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裂,从18楼抛下来就可以砸破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来可使人当场死亡。因此,我们千万不要小看高空坠物的威力,你的随手一抛,就有可能造成他人的无辜伤亡,这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高空抛物往往因为证据不足成为“无头公案”。不少高空抛物的受害者会选择自认倒霉,受到惩罚的抛物者并不多。处罚缺失,导致高空抛物者有恃无恐。

    其实,高空抛物与危险驾驶的危害性不相上下,不要等到发生严重后果才进行处罚。惩治高空抛物,不能以是否出现伤亡情况为标准,只要是高空抛物,不管是否有人员伤亡,都应该令抛物者付出代价。

    杜绝高空坠物,保障城市居民的安全,是城市文明的底线和生命线。处罚力度过轻,不利于遏制高空抛物。只有采取更严格的手段和更有效的方法,对高空抛物者实施严厉惩罚措施,才能真正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欢迎投稿,来稿请发民生邮箱187168466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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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