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铁佶 读岑玲飞的文字,最早是在“慈溪文学网”上,她的一篇《仓鼠》吸引了我。仓鼠是她较早时养的宠物,或许比她养狗的历史还早,她把仓鼠的情状写活了,打动了我。表面看,她似乎是个很闲散的人,然而,“玩物丧志”一词并不适用她。她坚持每天写日记,她说自己的写作是从记日记开始的。并最终完成了《卸妆》一书,由宁波出版社出版。 她为自己而写,写得满意了,也会投寄出去,但那是后话,不是初衷。因为首先是为自己写的,所以她的为文就自由而活泼,少了程式化,零套路。最重要的是,她不讲大道理,不写心灵鸡汤,绝对不“高大上”。她的散文没有所谓的“卒章显志”,而是余光中先生早年倡导的“现代散文”——讲究弹性、密度和质料的一种新散文。 所谓“弹性”,是指这种散文对于各种文体、各种语气能够兼容并包、融合无间的高度的适应能力。岑玲飞虽然不写小说,文章却有小说的语境和语感,有几篇甚至可以当小说读,如《台柱子黄荣》。而有些散文若分行,完全可作诗观,如《春天里》《这个春天有点长》。 所谓“密度”,是指这种散文在一定的篇幅中满足了读者对于美感要求的分量。“真正丰富的心灵,在自然流露之中,必定左右逢源,五步一楼,步步莲花,字字珠玉,绝无冷场。”岑玲飞的散文有奇句,有新意。“我之前一定吃过饭团,之后也一定会吃,但一说起从河的那边飞过来的这个神秘、遥远又奇香无比的大个头饭团,那是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扔过来的,我从来都没有看清过她的脸,也想不起她的模样。”《飞来的饭团》一文,我最初在《慈溪文化》上读过,当时就觉得意象高妙。这只超级饭团从河对岸飞过来,不知被谁接住了。 所谓“质料”,是指构成全篇散文的个别的字或词的品质。“这种品质几乎在先天上就决定了一篇散文的趣味或者境界的高低。对文字特别敏感的作家,必然有他们自己专用的词汇。”岑玲飞的语言朴素而干净,自然而顿挫,多平常语、家乡话,这种属于她自己的干爽剔透的语言,在阅读中我们可以细细体会,我想这是一个作家的特质。 《主胡的手》简直就是一幅素描稿,而在素描里,手是最难画的。她写这只主胡的左手,“手指又细又白,这也不算与众不同,主要是他的手势非常低调,一位一级琴师的左手在两根琴弦上,似乎没有夸张的动作,只是像蜜蜂的翅膀一样震动。”她在《路头戏》中,写出了一个民间小剧团的别样风格,一个似乎不是正儿八经的越剧团的生存状态。戏曲来自民间,岑玲飞写戏曲,一方面写艺,一方面也在洞察民生。她是民间的在场者,诚恳忠实的记录者。 散文可长可短,可以是完整的记事,有时也可以是一个片段、一个场景、一段思绪。现在有一种习尚,好像散文越长越好,越长越见本事,我看不见得,也不适应这个时代的需求。当然炫技是另一码事。岑玲飞的散文长短自如,长的可以写十多页,短的只有一页了事。我想散文就应该有这种参差感。 当下散文作家中,写回忆篇章的居多,而写现场的、写当下的较少。岑玲飞的书里,大致有一半的文字在书写现场。她爱好戏曲,熟悉这里的行当,写起来轻车熟路;她养宠物,把宠物当成家中一员,因为熟悉,写来顺手。她写现场,其实更主要的是她就在现场。可以说,没有记日记的癖好,就没有她的写作。而我们的不少写作者因为懒惰或力不从心,把多少现场给漏掉了,在现场面前彻底失语。这是岑玲飞的写作给我们的棒喝。 书翻到一半,我不由得想,岑玲飞的写作受了谁的影响?我问她读过萧红吗,她说家里从没进过萧红的书。然而让我惊讶的是,她读过十几遍的《红楼梦》。她深谙《红楼梦》的描写之道,或繁或简,繁可以至繁,简也可以极简。她也喜欢余华和李娟的文字。这就够了,我不再惊诧她为何能写出如此朴素而绚烂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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