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沈孙晖 通讯员陈佳雯 计立存)从8月1日中午12点起,我市1900多条渔船解禁开捕,但张网类和拖网类渔船还在禁渔期内,不能开捕。有人却趁机“浑水摸鱼”,驾驶已解禁渔船,采用张网作业方式非法捕捞。 记者昨天获悉,象山县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大队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案,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陈某、娄某。这是今年部分渔船解禁开捕以来,该县查获的首起非法捕捞案件。 8月3日上午9时,执法人员在石浦港周边巡查时,发现浙象渔03025船正在码头卸载渔获物。经登临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船上有小鲳鱼、小黄鱼等新鲜渔获物,均属于幼鱼,且船上没有网具。经询问,这些渔获物由该船通过张网作业非法捕获。 “经过称重,现场缴获的非法渔获物有近3000公斤。我们立即封存,并将渔船及船上的陈某、娄某扣押至渔政码头作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说。 据两人交代,8月2日中午12点左右,陈某、娄某以流刺网作业名义,驾驶已解禁的浙象渔03025船驶至檀头山海域,张网放置于海中。次日凌晨5时左右,两人再次出海收网,将渔获物运至码头。“捕完后我们继续放网,想等下一次来收,本以为不会有人发现。”娄某说。 带两人到现场打捞后,执法人员鉴定他们采用的是张网类网具,且网眼大小不符合国家规定尺寸。 目前,陈某、娄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非法渔获物被依法扣押,并放置指定冷库保存。执法人员提醒,目前部分解禁开捕渔船只能按核定作业类型捕捞,像流刺网渔船采用张网或拖网作业捕捞等,均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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