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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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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垃圾分类”的五件事儿

社区督导员扫描垃圾袋上二维码追踪住户信息,进行上门督导。
(丁安 邱琳雯 摄)

    易其洋 

    这个夏天,“垃圾分类”同天气一样热腾腾。关注“垃圾分类”,听到看到一些议论和现象,有了五点想法。

    “撤桶并点”必须推行

    以前,每个楼门口都有垃圾桶,居民随时好扔垃圾,啥垃圾都往一个桶里扔,确实方便。垃圾分类,源头分类是关键。不是说个人自觉没用,而是说自觉往往靠不住。要让居民分类并分类到位,必须有监督。而垃圾投放的点位越多,监督的质量就越差、成本就越高。为降低监督成本,提高分类质量,“撤桶并点”是监管源头分类最有效的办法。

    大规模实施“撤桶并点”,好处显而易见:早晚集中投放时段,有人在桶边督导,“开袋检查”更细致,过去点位多时,居民投放垃圾难以监管、难以取证的问题就好解决,分类“优秀率”必然大有提高。而且,“撤桶并点”后,也便于清洁人员收运垃圾。

    “撤桶并点”,许多人抱怨、抵触,在有些小区里,楼门口垃圾桶撤了,有人便把垃圾扔地上。有人说,“撤点应缓步推,定点位置要合理”,我认同后半句,坚决反对前半句。改变必然带来不适应,如果人人只图自己方便而不顾大局、不愿改变,那再好的事情也做不成。当然,除了“定点位置要合理”,也要考虑年轻人作息时间不规律,早晚定时投放垃圾有困难的现实,像有些小区那样设置“误时投放点”。“撤桶并点”后,有人乱扔垃圾,社区工作没做好,就该挨批受罚;社区该做的做到了,还有人“顺手一扔”,那就不能坐等其“慢慢养成习惯”,而是要加大督导和惩处力度。

    宣传:造势与落地

    有媒体在一个社区搞调查,52%的居民认为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不够”。这种看法,不是孤立的。但我认为,所谓“宣传力度不够”,更该是指“怎么分类”而不是“应该分类”的问题。或者说,相关部门和媒体的宣传重点,应该从“造势”转向“落地”。

    上海垃圾分类被称为“史上最严”,搞得全国皆知,就是很好的“造势”。宁波媒体,多年来对垃圾分类的报道从未间断,今年更是大张旗鼓。但用过的餐巾纸、灯泡、粽子叶、大骨头、干电池、过期药品等分别属于什么垃圾,许多人傻傻搞不清。不是说这些人反对垃圾分类,而是说从“该做”到“会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宣传垃圾分类,重要的是在“落地”上下功夫,内容和形式不能想当然,要认真听取居民需求,不能乱撒钱。宣传工作做得好的,要总结经验、广而告之,做得不好的,要对症下药、辩证施治,而不是一刀切、大呼隆。

    垃圾分类志愿者多多益善

    垃圾分类,说得再多再好,总有人不愿分、不会分,督导就不可或缺。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小区,除了专职督导员,志愿者发挥着重要作用。社区的垃圾分类志愿者,多是时间充裕、耐心足、节俭意识强、做事认真的老人。垃圾分类是项大工程,督导工作不是做一天两天,而是好多年甚至几十年。天天有人督导,每个垃圾桶边有人督导,志愿者自然多多益善。

    这些年,在宁波,不分男女老幼,参与志愿服务的人越来越多。做垃圾分类志愿者,督导别人,自己先得学习,先得做到位。正人先正己,垃圾分类,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好头,形成“扩散效应”。“童子功”会伴人一生,垃圾分类“从娃娃抓起”,一定事半功倍。

    引导与惩罚

    有人不分类或分类不到位,有管理者说,等10月1日《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了,要狠狠罚他。有了法律,就得严格执行,当然没错。但我以为,还是要处理好引导和惩罚的关系。

    就像杭州一位老人所担心的一样:“我不识字,垃圾分不清爽,会不会被罚款?”有些人分不清爽,可能只是“能力问题”,而不是“意愿问题”,要监督,更要引导。只要认真在做,就算有人一时做不好,也不要一上来就严罚,搞得人人自危,引发逆反心理。对于那些真心不当回事,劝说无效甚至屡教不改的,自然要依法严处。对于做得好的,也要有奖励,一是奖励垃圾分类做得好的,二是奖励垃圾减量做得好的——减少过度消费、环保消费,产生的垃圾自然更少。

    决心与耐心

    垃圾分类做得好,日本花了27年,德国用了近40年。我们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应该有“刻不容缓、只争朝夕”的决心。破解“垃圾围城”危机,我们投入的财力物力人力不少,但十多年下来,“只是火了五颜六色的垃圾桶”。这次“再出发”,决心更大,也要认识到,垃圾分类说说简单,但涉及千家万户,关乎每个人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生活习惯的改变,不可能一蹴而就。习惯需要长期养成,推进垃圾分类,要有决心,更要有耐心,不能妄想一口吃成胖子,得有“数十年如一日”的耐心,一步一步向前走。

    一个人新习惯的形成并巩固至少需要21天,行为心理学称之为“21天效应”。垃圾分类“21天习惯养成”,理论上可以,有人保证做得到,但现实纷繁复杂,绝不能太过乐观。比如,还有居民反映保洁员混投垃圾。这种现象也许不多,但破坏力极大,会让居民觉得在做“无用功”。不及时纠正,可能前功尽弃,甚至留下难治的“后遗症”。垃圾分类,要盯牢源头,也要看紧收集、运送、处置等环节。对于不按规定收集、运送、处置者,要严惩不贷,决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居民“很生气”,监管部门“打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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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