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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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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9个月,仅6名患者投保

“医疗意外险”缘何意外遇冷?

患者正在阅读“医疗意外险”宣传板。(陈敏 徐晨燕 摄)
李惠利医院的医生正在手术中。(陈敏 徐晨燕 摄)

    手术出意外,最多可赔10多万元。去年12月4日,宁波市医疗中心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心血管内科、心脏外科等3个病区在省内率先推行由医疗理赔服务中心提供出险服务保障的“医疗意外险”。记者昨日从该院获悉,“医疗意外险”自推出以来,仅有6名患者投保。

    “医疗意外险”是对“医疗责任险”的补充,能使手术患者多一份意外保障。为何患者对“医疗意外险”不感兴趣?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记者 陈敏 通讯员 徐晨燕 

    试行9个月 仅6名患者投保

    所谓“医疗意外险”,其实就是手术意外险。顾名思义,买了这个险种,在手术中和手术康复期出现意外就可以获得理赔。

    李惠利医院目前推行的“医疗意外险”,由人保财险推出。保险项目小到术后并发症,大到意外身故;保费从100元至2000元不等;保额最低5000元,最高10多万元;保险对象分18周岁以下和18周岁以上两种。目前这个险种仅适用于心血管介入手术和心脏外科手术。

    “医疗意外险”一经推出就受到社会关注。采访中,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医患纠纷频发,是近年来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医患纠纷分为两种,其中,30%的纠纷涉及医疗过失,即医院存在过错,需要承担医疗责任;还有70%则是医生完全按照手术规程为患者实施手术,但由于医学本身的不确定因素,发生不可避免的并发症甚至导致死亡,从而出现医患纠纷。

    10年前,李惠利医院在全市牵头推广“医疗责任险”,是医院出钱给医生投保,也就是说病人的病没医好,或者手术没动好,认定下来是医院的责任,由保险公司赔钱给病人。现在,“医疗责任险”已在全市大多数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行,效果挺不错的。

    “医疗意外险”则是对“医疗责任险”的必要补充。手术中一旦发生不可预见的意外风险,导致患者伤残甚至死亡,如果不是医疗过失,患者将得不到相关保障。“医疗意外险”推出以后,医院有责任,由“医疗责任险”赔;医院没责任,由“医疗意外险”赔,对病人来讲,等于是有了双重保障。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原本被看好的“医疗意外险”却是一路遇冷。据统计,在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一年施行的心脏介入手术近3000台、心脏开刀手术近600台,但是“医疗意外险”试行9个月,仅有6名手术患者自愿购买,心血管内科至今无一名患者购买。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投保“医疗意外险”的6名患者中,有一名患者已经进入理赔程序。这是一位来自河南的老先生,两个月前,由于重度心脏瓣膜关闭不全入住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因病情严重,医生一度下达病危通知书。考虑到老人病情复杂,手术中极有可能出现风险,老人的儿子花2000元为父亲购买了“医疗意外险”。老人的手术很成功,但没想到术后一个月,老人在进食中不慎发生误吸,导致肺部感染,只得再次施行气管插管术。让老人的家属意外的是,这种情况居然还能得到一定额度的理赔。目前,理赔额度还在核算中。

    据了解,“医疗意外险”的理赔并不复杂。一旦出现意外事故需要索赔,同样由宁波市医疗纠纷理赔处理服务中心提供服务,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患者支付保险赔偿金。

    “医疗意外险” 意外遇冷的背后

    “每个病人手术之前,医生会跟他们详细介绍‘医疗意外险’,但是购买的病人寥寥无几。”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心胸外科病区主任孙乐波对此很无奈。

    “医疗意外险”推出之前,院方和保险公司在险种设计等多方面进行了充分考量,关于保险的对象、保险的内容、保险的费用等,都是斟酌了再斟酌,并且制作了很多通俗易懂的宣传册。

    医院里的医生、护士更是积极配合,对病人进行宣传、引导。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心血管内科一位医生告诉记者,每次手术前他都会告诉病人购买“医疗意外险”的必要性。但让医生们尴尬的是,病人有的对此不屑一顾,有的干脆直接责问医生为何推销保险、是否从中牟利?久而久之,医生、护士的积极性大受打击。

    为手术患者提供双重保障的“医疗意外险”缘何备受冷遇?从采访看,原因主要有三:

    其一,患者风险意识普遍淡薄。

    李惠利医院兴宁院区医务部主任陈良认为,这是患者不愿意购买“医疗意外险”的最主要原因。

    医疗意外险类似于航空意外险,不过做手术的风险要远远高于乘飞机。有些病人认为,进了医院就好比进了保险箱,病一定能看好,看不好总怪医院。事实上,医学本身是一门不断进步的科学,目前大多数疾病的机理尚未被研究透彻,医疗意外不仅客观存在,而且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

    其二,患者对“医疗意外险”心存顾虑。

    采访中,有患者一语道出自己的疑惑:“病人购买了意外险,万一手术出现意外,医院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持有这一想法的患者占了很大一部分。

    对此,陈良解释,手术和术后康复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医患双方都无法预见的意外,或其他原因产生并发症,导致死亡或伤残的不良结果。在这种情况下,经确认是意外原因造成的,则买了手术意外险的病人能得到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如果经过鉴定确认不良结果是由于医生的过错造成的,那么如果医院购买了“医疗责任险”,给患者和家属的赔偿将由承保“医疗责任险”的保险公司来负责赔偿;医院没有购买“医疗责任险”,那么就由医院自己来承担这个赔偿。也就是说,患者买了手术意外险后,医院并不会因此而开脱自己的责任。

    其三,“医疗意外险”不能纳入医保,也不能使用医保历年账户,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患者投保的积极性。

    “医疗意外险”的保费从100元至2000元不等,目前,这笔费用需要患者自己承担。对于经济困难的患者而言,他们并不愿意支付这笔看起来是额外的费用,甚至还会错误地认为,要是真出了问题,医院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自己就不必花这个“冤枉钱”了。那些家里不缺钱的,则是觉得买这个手术意外险“不吉利”,因而放弃。

    推行“医疗意外险” 是大势所趋

    尽管“医疗意外险”的试行不尽如人意,但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推行“医疗意外险”是必然趋势。

    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七条明确指出:“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

    “医疗意外险”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05年,中国医院协会就提出开展手术意外保险试点工作。2013年,中国医院协会、中国保监会再次在全国推广手术意外险。目前,北京、广东、湖北等地的多家医院已经在开展“医疗意外险”。

    “医疗意外险”的开展,有效降低了医疗纠纷的发生。以北京阜外医院2014年心血管外科的手术数据为例:投保手术意外险1.6万余例,纠纷发生率为3.75件/万例;未投保3000余例,纠纷发生率达70.3件/万例。

    采访中,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医疗意外险”可以间接地给患者提供更好的就医治疗环境。在医患纠纷频发的当下,对于病情复杂、风险性高的手术,部分医院可能不愿意尝试新的治疗手段,但如果患者已经投保了“医疗意外险”,医生的顾虑会大大减轻,患者也有更多机会得到积极治疗。

    虽说推行“医疗意外险”是必然趋势,但是要像航空意外险一样让广大群众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

    人保财险宁波分公司重要客户部副总经理卓燕军认为,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需要社会各方努力,共同担责。政府应给予政策支持;医院方面是医疗行为的执行者和医疗结果的引发者,不该让医疗风险成为救死扶伤的绊脚石;患者作为医疗结果的承担者,要养成通过保险化解医疗风险的良好习惯。

    卓燕军说,国家虽然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鼓励患者参加医疗意外保险,但并没有实质性举措。目前“医疗意外险”的开展完全建立在广大患者具备较强风险意识的基础上,而大部分患者的风险意识普遍淡薄,从而导致“医疗意外险”的推广步履维艰。

    卓燕军建议,宁波作为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能不能在医疗卫生领域进行创新改革,比如将“医疗意外险”的费用纳入个人医保历年账户,以此推动“医疗意外险”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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