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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1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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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市人大代表发出倡议

人大代表要当好垃圾分类 示范员宣传员调查员监督员

    本报讯(记者吴向正 见习记者张凯凯)《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昨日,市人大代表赵永清、邵迎春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题为《垃圾分类,代表有责》倡议书,呼吁全体代表在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中多一分责任、多一分担当。

    两位代表在倡议书中说,实行垃圾分类是当前全市的一项重要中心工作。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当好示范员,践行生态环保新风尚。坚持以身作则,认真学习、掌握和自觉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把垃圾分类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自身做起,带动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成为垃圾分类新风尚的示范者、引领者。

    要当好宣传员,弘扬垃圾分类新理念。坚持广泛发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宣传《条例》内容,引导各个家庭、各行各业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

    要当好调查员,履行为民代言新担当。围绕垃圾分类和《条例》施行,就近就便开展走访调研,广泛听取社情民意,架起人民群众和党委政府之间的“连心桥”,让政策法规落地见效更体现民意,让垃圾分类深入推进更顺应民心。

    要当好监督员,提升美丽宁波新品质。坚持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垃圾分类监督管理,依法参加巡查视察等活动,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让垃圾分类有法必依,让规范执法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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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日报